苗怀明·《风起红楼》
从索隐到考证
---对胡适一段学术历程的考察


  胡适是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其红学研究以考证为特色,他在红学史上的显赫学术地位是在与索隐派的竞争交锋中获得的,这在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基本学术常识。但是人们很少知道,胡适远在开创新红学之前,就已经在《红楼梦》上下过不少功夫,只不过他所做的是索隐式研究,像很多索隐派红学家那样,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深挖其中的微言大义。因为胡适本人生前没有提及此事,有关材料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公布,外人自然无从得知。

  近年来,随着胡适研究的不断升温,大量珍贵资料陆续披露,使得先前围绕胡适产生的不少迷雾和疑问得到澄清和解决。就胡适的红楼梦研究乃至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而言,《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无疑是一件十分珍贵的学术文献资料,它对了解胡适古代小说研究的动机、心态及早年学术道路皆很有帮助。先前学界在谈到胡适的红学研究时,多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整理国故运动讲起,对胡适早期学术思想的转变过程谈论甚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如今情况则有所不同,借助《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及胡适早年的日记、书信、著作等相关材料,可以对胡适早期学术思想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探讨。

  从索隐到考证,表面上看,不过是一位现代学人的一段学术历程。但是,由于胡适生活在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文化时期,加上其在现代学术史上具有风向标、里程碑意义的特殊影响和地位,这段极具个人色彩的学术经历无疑也可看作是中国近现代学术转型的一个缩影。


胡适曾是索隐派

  由于学界对《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一文不是特别熟悉,这里稍作介绍。为行文方便,以下皆简称《小说丛话》。

  《小说丛话》一文由耿云志主编的《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一书首先予以影印披露,后由曹伯言整理,收入《胡适日记全编》一书中。据曹伯言在《胡适日记全编》一书中介绍:

  本文系未刊稿,无写作日期。所用的笔记本、封面题字、行文款式、无标点符号等,与《藏晖室日记》庚戌第二册大体相同,题为《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与他在中国公学时主编《竞业旬报》,写《无鬼丛话》、《文苑丛谈》等颇一脉相承,其中关于《红楼梦》的看法,与他后来的观点迥异。从这些方面看来,本文当是他出国留学前在上海时期所作。

  根据笔者对黄山书社影印本相关内容的比照考察,曹伯言对该文写作时间的推断是基本可信的,也就是说,《小说丛话》一文大体写于1910年6月左右,该文在胡适生前未曾公开发表。

  《小说丛话》采用札记体形式写成。全文共十四则,从内容上看,前八则谈《红楼梦》,第九则谈《金瓶梅》,第十到十二则谈《三侠五义》,最后两则谈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不过全文的段落顺序与分则序号并不一致,显然分则号是后加的。按段落自然顺序,其则号依次为:四、一、二、七、五、六、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不过这也正符合札记体的写法,先是有感而发,即兴发挥,写出一个个片段,然后再进行组织编排,连缀成一个整体。行文字体较潦草,时有涂改增删。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史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一篇十分重要的学术文献,限于论题,这里只谈其中关于《红楼梦》的部分,即《小说丛话》中的前八则。

  就该文谈及《红楼梦》的部分来看,此时的胡适不过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学子,但他对这部作品比较熟悉,而且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是在作者问题上,他否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与其日后观点迥然不同。如《小说丛话》第一则就明确指出:

  《石头记》著者不知何人,然决非曹雪芹也。随后他举出两条证据:一是在小说第六十九回“胡君荣听了,早已卷包逃走”一句后有太平闲人的评语:“作者无名氏,但云胡老明公而已。”一是作品在第一回只提到曹雪芹进行披阅和增删,并没明说他就是作者。

不过有一个观点他此时即已提出,后来保留并加以发挥,那就是自传说,尽管话没有像后来说得那样明确、透彻。他指出:

  《石头记》之作者即贾宝玉,贾宝玉即作者之托名也。

  夫曰假宝玉,则石而已。石头所自记,故曰《石头记》;石头所自记,即假宝玉所自记也。

  至于那位胡老明公,胡适推测是位满洲人,其根据依然有二:一是“作者既为宝玉,而书中之宝玉实为满人,此阅者所共认者也”;一是“‘胡老明公’云者,犹言‘胡儿中之明眼人’也,则自承其为胡人矣”。

  对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他先是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随后又指出:

  (曹雪芹)能费如许工夫,用如许气力,为《石头记》添毫生色,雪芹实为作者一大知音,然则虽谓此书为曹雪芹作也可。

  显然,在作者问题上,他没有把话说得太死。

  二是在内容本事问题上,胡适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含重要史实的政治小说。具体说来,有如下一些观点:

  他提出“《石头记》一书,为满洲人而作也”,认为作品中有不少情节为“满汉民族关系重要之点”,“全书以仁清巷起,以仁清巷收,亦可见其为满清作也”,并结合作品具体关目加以证明,比如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劝其在祖坟周围多置田庄房舍、为家族预备后路这段话,他认为这是符合史实的:

  所谓祖莹者,满洲三省也。作者悬知两族逼处,终有决裂之一日。而满洲土著,从龙入关,十室九空矣。其人游惰好闲,又尽堕其宗祖骑射之风,一旦受汉人驱逐,势必不能自存,故作者为画策如此。

  关于焦大一段,他认为:“焦大者,骄大也。此必开国大功臣,如吴三桂洪承畴之伦”,焦大那段牢骚话“真为开国诸贰臣逆臣同声一哭”,“既引狼入室矣,乃始憎恶其虎狼之行,而丑诋之,直谏之,其一不识时务之尤者矣,终亦必以马粪喂之而已耳”。

  第七十四回探春那段话,他认为“可作一篇明史论读。作者深慨明室之亡,故作此极伤心主语,盖亦针对满清而发也”。

  三是在思想蕴涵问题上,他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揭露黑暗,批判现实的家庭小说、社会小说和政治小说,并加以具体说明:

  《石头记》家庭小说也,社会小说也,而实则一部大政治小说也,故曰政,曰王,曰赦,曰刑,曰史,曰礼。为政而权操于内,故其妇曰王,其侄亦曰王。外赦而内刑,言不相孚也。史之为言已成陈迹也,李之为言礼也、理也。刑足以破家,即足以亡国,作者之意深矣。非礼与理,其孰能善其终哉!

此外,他还指出:

  《石头记》专写一极专制之家庭,实则一极专制之国家也。七十一回以后,便纯是一极阴惨的专制国。

  ……

  《石头记》无一自由之人。

  观点和用语有较为明显的时代色彩,反映了胡适当时对《红楼梦》的认识水平。

  四是在人物评价问题上,他对尤三姐给予很高评价,并指出其现实意义:

  尤三姐者,其才足以自卫其自由,故能儿抚珍、琏,土苴富贵,处流俗而不污,临大节而不夺。呜呼,吾愿普天下女子之爱自由者,勿学黛玉之痴,宝钗之谲,凤姐之恶,迎春之愚,吾愿普天下爱自由之女子瓣香一光明磊落皎然不污之尤三姐,学其光明磊落皎然不污,足矣,足矣。

  这倒是一个颇为值得注意的观点。

  显然,从上述四点来看,胡适此时的红学研究并无多少个人特色而言,其观点基本上可以在此前或当时人们的论述中找到源头。

  关于作者问题,虽然已有人指出是曹雪芹,但否认曹雪芹著作权的也大有人在,可谓众说纷纭,正如程伟元在《红楼梦》序中所说的:

  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

  有的人如陈镛在《樗散轩丛谈》中说作者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有的说作者是曹一士,有的说是纳兰性德,李慈铭干脆在其《越缦堂日记补》中说是贾宝玉,胡适由张新之批语推演而来的“胡老明公”之说不过是诸说之一。

  关于《红楼梦》的内容本事,认为小说隐含重要史实,写满人或降清贰臣的也不乏其人。比如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认为小说是“序金陵张侯家事也”,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陈康祺在《燕下乡脞录》中则认为是写明珠家事,《谭瀛室笔记》一书认为是写和珅家事,《醒吾丛谈》、孙静庵《栖霞阁野乘》则认为是写“国朝第一大事”,胡适所云”为满洲人而作”、“深慨明室之亡”自然也是参考诸说而来。

  关于小说的性质,认为《红楼梦》是家庭小说、社会小说、政治小说更是当时十分流行的看法,几乎是学界的一种共识,比如天僇生就在《论小说与改良社会之关系》一文中称《红楼梦》为“社会小说”、“种族小说”和“哀情小说”,侠人则在《小说丛话》一文中称《红楼梦》为“政治小说”、“伦理小说”、“社会小说”、“哲学小说”、”道德小说”,具体称谓不同,思路则基本一致。至于对尤三姐的评价,不过是依据这一思路的即兴发挥,在当时虽有一些新意,但并无突破、深度可言。

  可见,与同时代其他人对《红楼梦》的评述比起来,胡适的红学见解可以说是同大于异,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他不过是把别人的观点融进自己的阅读体会,贯穿在一起而已。不过,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如下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

  胡适关于《红楼梦》的一些见解是相互矛盾的,比如在作者问题上,他一方面认为作者不是曹雪芹,是胡老明公,一方面又指出,“《石头记》之作者即贾宝玉”;同时还说,作者是曹雪芹也可。再比如,他一方面认为该书为满洲人而作,一方面又说作者“深慨明室之亡”,为那些逆臣贰臣写心。

  之所以产生这些矛盾,一是与他当时所掌握的材料有限有关,他没有像后来那样广泛搜集材料,据以立论,不过是阅读作品及一些常见材料后发表感想。一是与当时的社会文化氛围有关。在他写作《小说丛话》时,索隐之法颇为风行,小说界革命正发挥着影响,从政治角度解读文学作品成为一种时尚。

  在研究方法上,尽管他在提出一个观点后,都要举出一些例证。但这些例证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处,甚至有些地方使用了索隐派常用的类似猜字谜的手法,比如将胡老明公解作“胡儿中之明眼人”,比如将贾母、贾赦、贾政、王夫人、王熙凤、邢夫人、李纨等人的姓氏解作:

  为政而权操于内,故其妇曰王,其侄亦曰王。外赦而内刑,言不相孚也。史之为言已成陈迹也,李之为言礼也、理也。刑足以破家,即足以亡国,作者之意深矣。非礼与理,其孰能善其终哉!

  这正是他日后所批评的蔡元培式的研究方法。

  自然,依据胡适当时所掌握的文献资料、治学方法,他对《红楼梦》的认识也只能达到这种程度,可以说,只要对《红楼梦》多下些功夫都可以做到这一点。显然,此时胡适和蔡元培在《红楼梦》的研究上基本是站在同一起点的,他此时的观点与《石头记索隐》可以说是大同小异。

  从索隐到考证,显然还有一段必走的治学道路,还有几道必经的学术门槛,其中数年的留学生涯对胡适学术思想的转变无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时也正是中国现代学术的转变、酝酿期。


幼时酷嗜小说

  从胡适有关著作、日记、书信等材料来看,阅读小说是其平生一大爱好,而且这种阅读经历和体验对其思想观念的形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在1916年3月6日的日记中写道:

  余幼时酷嗜小说,家人禁抑甚力,然所读小说尚不少。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

  据胡适在《四十自述》一文中回忆,他从9岁时起即开始读古代小说,在其离开家乡到上海求学之前,包括弹词、传奇及笔记小说在内,已经读过三十多部小说,从“最无意义的小说”到“第一流作品”统统都看,不过此时由于年龄、阅历、见识之故,他“还不能了解《红楼梦》和《儒林外史》的好处”。

  在1916年3月6日的日记里,他则说:

  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

  前后所说阅读的小说数量虽不一致,但胡适在离开家乡前读了不少小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在上海求学期间,胡适深受社会文化风气的影响,除古代小说之外,还阅读了一些外国小说,如《滑稽外史》、《块肉余生》、《耐儿传》、《冰雪因缘》、《贼史》等。在编辑《竞业旬报》时,他还进行小说创作,写有章回小说《真如岛》,原准备写四十回,结果因《竞业旬报》的停刊,只写到第十一回。在《无鬼丛话》等札记中,他还对《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小说进行评述,不过多为社会批判角度的即兴之言,缺少学术意味,其观点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

  此时,胡适对中国小说虽有一些独到见解,但基本还是出于个人兴趣。《小说丛话》可以说是代表了他在这一时期思考的最高水准。尽管此时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已经公开刊布,不少人开始对小说进行比较有系统的论述,但将小说作为学术研究课题的风气还没有形成,这要等到现代学术制度的建立之后,等到胡适从美国学成回国之后。


脱胎换骨的留学生涯

  留学美国是胡适人生道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几年的异域生活使他的思想观念、个人兴趣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可以用脱胎换骨一词来描述他的这一改变。西方思想的影响、严格的学术训练,使他能够在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开辟学术研究的新天地,能成为新红学的开山祖师,胡适的成功并非偶然。

  留美学习期间,胡适于英文之外,又学习了德文和法文,并选修了相关的文学课程,这使他得以系统、深入的阅读西方小说,其间他阅读了《双城记》、《侠隐记》、《续侠隐记》、《小人》、《辟邪符》、《十字军英雄记》等作品。阅读之外,他还进行小说的翻译,曾翻译《柏林之围》、《最后一课》等作品。

  显然,胡适此时对西方文学的了解已经与一般爱好者不同,达到了研究的层次。这一文学素养对他日后的文学研究无疑有着很大的帮助,正如他本人在《胡适口述自传》一书中所说:

  对英、法、德三国文学兴趣的成长,也就引起我对中国文学兴趣之复振。

  在此知识背景下再来观照中国小说,自然会有新的解读视角。

  由于身处异域,胡适此时阅读的中国小说作品倒是不多,也正是为此,阅读时生出一种亲切感,如他在1911年6月7日的日记中写道:

  下午看《水浒》。久不看此书,偶一翻阅,如对故人。此书真是佳文。余意《石头记》虽与此异曲同工,然无《水浒》则必不有《红楼》,此可断言者也。

  这种从小说传承角度着眼的解读显然比先前要深入一步。

  同时,在研读西方文学作品时,胡适还不时地以中国本土小说为参照,据其1911年4月20日的日记记载,他在读到《警察总监》剧本时,将其与《官场现形记》进行比较,认为前者“写俄国官吏现状”,较之后者“尤为穷形尽相”。

  据1911年8月17日的日记,他在读到《五尺丛书》的“Tales”时,觉得”如吾国之《搜神述异》,古代小说之遗也”。

  在1912年12月16日的日记中,他认为《天路历程》“如《西游记》,为寓言之书”。

  值得注意的是,在1915年7月10日的日记中,他还把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与《红楼梦》进行对比:

  连日读托尔斯泰(Lyof N.Tolstoi)所著小说《安娜传》(Anna Karenina)。此书为托氏名著。其书结构颇似《石头记》,布局命意都有相似处,惟《石头记》稍不如此书之逼真耳。

  阅读、翻译、评述、创作……丰富的艺术实践使胡适对中西小说的特点有着十分真切的了解,这种了解比起当初粱启超等人那种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似的印象要深刻得多。同一种艺术形式在不同地域间文化地位的显著差别不能不对他的小说观念产生影响,他的日后选择古代小说作为学术研究对象,将古代小说纳入学术殿堂,并非大胆、勇气之类所能概括。因为他明白文化潮流、趋势之所在,他的大胆、出格之举在西方不过是常态。

  由于对异域文学景观的真正了解,他也不再不切实际地把小说作为救国利器、改造国民的工具,而是从语言这一最为根本的地方着手。胡适在翻译小说的过程中,也必定对中西小说在语言使用上的巨大差别有着深切感受,这对其日后提倡白话文学、活文学有着重要的影响。有了异域文学的参照,语言使用这一问题便显得更为突出。

  显然,几年留学生活对胡适的学术生涯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使其小说观念发生根本改变,其日后提倡白话文学,将小说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等种种做法皆是萌芽于此。这段留学生涯所得到的严格学术训练和丰富见闻使他能够超越维新变法时期和辛亥革命时期的国内学人,在文学观念、研究方法上有新的突破。他回国后与其他学人展开的新文化运动及整理国故运动注定要揭开中国学术文化史的新一页。毕竟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中国也不能例外。

  由此可见,胡适开风气之先、成为新红学的开山宗师并非偶然和运气所致,自有其内在因素。否则,就难以理解,胡适在留美学习的数年间,国内比胡适学术功力深厚的学者大有人在,为什么没有发生如此深刻的变化。时世造英雄,此话固然不错,但在时世俱备的情况下,不是谁都可以成为文化英雄的,这正如胡适本人在《庐山游记》一文中所说的:

  学问是平等的,思想是一贯的,一部小说同一部圣贤经传有同等的学问上的地位。

  这话不是谁都可以说得出来的。明乎此,才能更确切地体认胡适在中国现代学术中的贡献和意义。

  文学观念的转变仅仅是一个前提,其作用在确认通俗文学的学术研究价值。但是要使这种研究纳入现代学术谱系中,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可,则必须有足够的研究实绩。对胡适来说,这些条件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他都具备了。尽管这一说法有事后诸葛之嫌,但这种追述是有意义的,它可以使我们在近一个世纪后更为真切的把握学术文化演进的脉络,而不是简单地将文化现象解释为必然或偶然。


杜威教授的决定性影响

  留美期间,在丰富的文学艺术实践之外,胡适还在康乃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这两所著名的学府里受到了正规而严格的学术训练。哲学、英国文学、经济、政治理论,这些主修、副修课程也许与他日后的学术研究关系并不密切,但这种文化素养和学术训练对一位正在成长中的年轻学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启发和影响。

  在两所大学的诸多教授中,对胡适影响最大的是著名哲学家杜威,用他本人在《胡适口述自传》一书中的话说,杜威“当然更是对我有终身影响的学者之一”,对自己其后一生的文化生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为了能向杜威请益,胡适从康乃尔大学转到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哲学。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对其终身治学都有着深远影响,胡适本人日后也曾一再强调这一点。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胡适对杜威的哲学并非照单接受,而是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体会有所选择。具体到学术研究层面来讲,实用主义哲学至少在两个方面对胡适日后的学术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一是其怀疑精神。没有经过材料和事实检验的结论和成说都是值得质疑的,其治学八字口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就是十分形象的说明。

  一是实证思路。对文学研究来说,艺术层面的分析有很多主观性和不确定因素,最能检验真伪是非的莫过于作品的传记式研究。可见胡适后来研究古代小说,着力关注作者家世生平、版本等,并非无因。这不过是一种适合个人价值判断和治学兴趣的学术选择,倘若以此断言胡适没有审美鉴赏力、缺少学识之类,只能是不明知人论世道理的误解和歪曲,事实上一直有人在这么评价胡适,以此否定其在红学史上的地位。

  可以说,从杜威身上,胡适得到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学术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对不同学术领域的研究具有普遍适应性,但这只是一种理论层面的东西,属于纸上谈兵,要将其应用到具体研究对象上,为国内学人所接受,还需要一个转化、变通的过程。为此,胡适从本土找到了一种重要的学术思想资源,那就是乾嘉考据之学。他发现了两者的契合之处,并将其巧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针对中国文史的研究方法,他本人也在《胡适口述自传》一书中不无自得的说:

  那个时候,很少人(甚至根本没有人)曾想到现代的科学法则和我国古代的考据学、考证学,在方法上有其相通之处。我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

  可以说,胡适借助实用主义哲学做了一种将乾嘉考据之学升华为学术研究方法的工作,这套方法既不是杜威实用主义的原样翻版,也不是乾嘉考据学的简单复制,它是属于胡适的。以往研究者在谈到胡适的学术研究时,往往过分强调杜威的影响,而忽视了其受本土学术文化影响的一面。正如周质平在《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一书中所言:

  无论胡适在小说考证中,用了多少“实验主义”,反映了多少“科学精神”,他的考据依旧只是一门“国学”,而非“西学”;是乾嘉之学在20世纪的变相复兴。

对这一方法的价值、意义及其日后被国内学界广泛接受的原因,杨国荣在《胡适与实用主义》一文中有较为贴切深入的分析:

  首先,通过融入朴学严于求是、注重明理等治学原则,实用主义的偏向受到了某种限制,它使胡适的方法论思想呈现出有别于西方实证主义的特征。其次,……近代西方的“科学实验态度”(胡适语)一旦与朴学方法相沟通,便开始获得了某种传统的根据,从而不再仅仅是一种异己之物。……最后,西方近代科学方法与传统治学方法的会通,同时也使后者受到近代的洗礼,从而推进了方法论的近代化。

  在学习、掌握了这套研究方法后,胡适首先将其应用于以《红楼梦》为代表的古代小说研究。这一研究对象可以说是精心挑选的,也是很有意义的。一者,它给予通俗文学以主流的学术地位,可以体现一种全新的学术文化观;二者,它可以为现代学术研究提供形象具体的范例。

  就红学史而言,对在国民中流传极为广泛的《红楼梦》进行严肃的学术研究,不仅是胡适这一研究方法、观念的最佳体现,而且也可以借助《红楼梦》的群众基础来扩大影响。可以说,胡适得出什么结论并不是最为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学术课题来对待以及这种研究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态度和方法。


全新的学术道路

  1917年,胡适学成回国,任教北京大学。此时,蔡元培主政北大,与陈独秀等人锐意改革,他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明确提出:

  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

  一种全新的现代学术制度在逐渐建立和完善中,一批具有新思想的知识分子聚集在这里,昌明新知,切磋学术,形成一种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所有这些为胡适在学术上的创新提供了基本保障和用武之地。其后,以提倡白话为口号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成功为他研究白话小说提供了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否则,个人超前的观念得不到制度的保证和社会的认可,是很难取得成功的。

  从红学史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造英雄的时世已经具备,胡适已经到完成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从索隐到考证的学术转变的时候了。

  这里以蔡元培为参照,分析比较其与胡适在红学研究上的差异,以见胡适《红楼梦》考证的价值与意义之一斑。长期以来,蔡元培在红学史中一直被视作索隐派的代表人物,以近乎“反派”的角色出现,但这种简单化、脸谱化的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它不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毕竟在学术道路的选择中有很多复杂的时代和个人因素。因此,在那个动荡、多元、正处于文化转型期的年代里,无论是哪种选择都不会令人感到惊讶,也都是有着种种充分理由的文化选择。在研究《红楼梦》这一问题上,蔡、胡二人曾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几年过后,他们却成为论辩对手,何以如此,这才是笔者所特别关注的。

  可以说,蔡元培进行红学研究的态度十分认真,尽管《石头记索隐》一书只有四万来字,但从光绪二十年(1894)的最早酝酿到1916年在《小说月报》连载、1917年出版单行本,前前后后总共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该书正如蔡氏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所言:

  余之为此索隐也,实为《郎潜二笔》中徐柳泉之说所引起。

  当胡适写作《小说丛话》时,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已经完成了一部分。将两者比较可知,虽然它们内容详略不同,关注点有异,但见解、水准大体相似。

  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石头记索隐》中的这一说法与“可作一篇明史论读。作者深慨明室之亡,故作此极伤心之语,盖亦针对满清而发也”何其相似,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但此后,两人随着生活阅历的改变,在红学研究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分歧。

  据蔡元培本人在其1898年9月12日日记中的介绍,他写作《石头记索隐》的缘起和动机是:

  余喜观小说,以其多关人心风俗,足补正史之隙,其佳者往往意内言外,寄托遥深,读诗逆志,寻味无穷。

他也曾在1935年8月3日《追悼曾孟朴先生》中说过:

  我是最喜欢索隐的人。

  从研究思路看,蔡元培这种“读诗逆志,寻味无穷”的索隐式研究法也并非纯粹捕风捉影之谈,而是有其深厚文化渊源的,在中国文学研究中具有一定的适应性,特别是在诗文的研究中。这类作品的创作讲究“意内言外,寄托遥深”,因此以逆志之法探究自有其依据。但是这种研究方法也有其局限性,用在小说、戏曲这类叙事文学作品中,除少数一些作品如《儒林外史》、《孽海花》等,其抵牾之处便显露无疑,蔡元培未能加以灵活变通,直接应用于《红楼梦》,便不可避免地走向牵强附会。

  更为重要的还是研究方法和思路的问题。蔡元培虽然受旧学影响很深,但他与那些没有出过国门、抱残守缺的守旧派人士不同,属于得风气之先者。他曾多次到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访学,通晓日文、英文、德文、法文,曾在莱比锡大学旁听哲学、心理学、文学、美术等课程。这种经历对其思想自会产生影响,其提倡美育代替宗教等观点皆可由此找到渊源。但是,蔡元培兴趣更多的在哲学、美学方面,在文史领域没有下更多的功夫。

  再者,日常事务繁忙,即使是他个分看重的《石头记索隐》,也是断断续续写成的。因此,他未能在学术研究方法上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这样,虽然他思想开明,支持新学,但在治学上基本上还是延续旧学的路子,重点挖掘作品中的微言大义。其思路属于“主题先行”,先是受《郎潜二笔》徐柳泉之说启发,觉得有道理,然后就像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文所说的:

  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

其结论在自己看来有理有据,在别人眼里,则十分牵强。这与胡适的研究思路正好相反。胡适的思路则是《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文所说的:

  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

  这样虽然从表面看来,都是探讨作品的意旨,都是“猜谜”,一个是猜曹家的谜,一个是猜别人的谜,但由于研究思路和采用方法的不同,可信度自然各异。

  胡适对此很是自信,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文中明确说道:

  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

  在经过一番论辩之后,胡适明显占据上风,这种胜利是通过读者抉择的方式取得的,尽管蔡元培并没有认输。但是大家经过比较甄别,大多站在了胡适这边。胡适创建新红学的意义因研究者论述较多,谈得比较深入,不再赘述。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蔡元培的红学研究也并非毫无意义,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在红学成为一门专学的初始阶段,他将读经解诗的传统治学方式应用于小说研究,这是一种十分可贵而且值得尊敬的尝试,毕竟各种方法尝试之后才知道哪种更为适用、有效。在证明索隐式研究已经行不通的今天,还有人利用胡适考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延续这种思路,这倒是需要认真反思的。

  通过与蔡元培的论战,胡适一派获得了红学研究的主流地位,胡适也因此成为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他的研究也正契合了红学研究这一专学的内在发展需要。作为一门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专学,其形成需要较为坚实的文献基础,胡适的考证之学虽然在他本人是一种学术方法的演练和示范,但实际上起到了正本清源、奠定文献基础、创建专学的开创作用,后人所看重的也正是此点。

  正是胡适的提倡和示范,培育形成了一种重视红学文献的学术风气,其后大量红学文献被挖掘出来,并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他本人也搜得了甲戌本《红楼梦》、稿本《四松堂集》等重要红学文献。从这一角度来看,新红学的开创可以说是有意识的,如果没有胡适,这一过程将会延缓很多。

  从索隐到考证,胡适完成了从一般文学爱好者到专业研究者的根本转变。他的这段学术历程,可以看作近现代学术史的一个缩影,由此也可更为清晰地了解现代学术转型的复杂渐变过程。而胡适能成为学术界的领军人物,成为新红学的开山第一人,绝非偶然和运气,这是他个人不断努力的结果,个人的自觉努力与历史的内在需要、演进达到契合,相互作用,成就了一个新的学术时代,也成就了一位优秀的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