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怀明·《风起红楼》
哪儿来的“恩恩怨怨”
---俞平伯、周汝昌关系考辨


  早在几年前,笔者就想写一篇文章,专门探讨俞平伯与周汝昌这两位红学家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想写这样的文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两人都是红学研究的重量级人物,他们的交往对20世纪红学史乃至现代学术史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史料,并非完全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事,有必要从学术史的角度进行探讨;一是两人之间的关系存在一些不够明晰之处,虽然曾有人撰写文章进行过探讨,但仍存在一些未能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广泛搜集史料的基础上进行一番梳理,为深入研究20世纪红学史提供参考。

  撰写此文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学术研究,并非借机炒作、别有用心,受人指使之类,这是应该首先加以说明的,正所谓丑话说在前面。之所以在文章开头罗嗦半天,说白了就是为了表达一个愿望:自己从学术史角度探讨这一问题,也希望读者诸君从这一角度来阅读、批评本文,不要作学术之外的揣想,使本该严肃的学术探讨变味。

  本文的正标题来自周汝昌的《我与胡适先生》一书,这是他谈及与俞平伯关系时所用的原话。


对两人关系的几种不同说法

  对周汝昌与俞平伯的关系,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据严中《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介绍,俞、周二人的交往始于1948年:

  二人当时的心是“相通”的。

  1954年,因曹雪芹生卒年的争议,“俞、周交恶”。到了60年代,“俞、周‘曹雪芹生卒年’之‘明争’,则由于毛国瑶的介入而转移到了‘靖本石头记’的‘暗斗’上去了”。至80年代,又因靖本石头记引发了一场不愉快。

  尽管严中指出俞、周二人的关系“基本上属于学术之争”,但从其文章的叙述来看,俞、周两人的交往并非“学术之争”所能概括,而是相当复杂的。

  针对严中的文章,与俞、周都有交往的吴小如写了《读严中〈俞平伯与周汝昌〉书后》一文。在文中,他指出严中是“周汝昌先生的忠实崇拜者”,同时纠正了严中文章中的史料错误。对俞、周二人的关系,他表示:

  我是俞平伯先生的学生,又是周汝昌先生的老友,但对他们之间有关《红楼梦》问题的纠葛乃至恩恩怨怨,却十之八九不甚清楚。

尽管如此,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一向主张,学术观点的异同与人际关系的情谊根本不应混为一谈,更不应由于学术观点上的分歧而导致师友间感情的疏远乃至破裂。在我同俞、周两位长期接触的过程中,相信他们两位也从无“交恶”之事(“交恶”字样见于严文)。

此外,张硕人在《研究红学错综复杂,俞周两人七世冤家》一文中对俞、周两人的关系作了如下的评述:

  俞平伯与周汝昌这两个人,可以说是七世冤家,以往为了学术上的研究,彼此极不相容。

  上述三人对俞、周关系的说法显然并不一致。

  至于当事者周汝昌本人,前后的说法也不一致。据严中在《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中介绍:

  1988年秋,我在北京拜访他时,曾提出过他和俞平伯关系问题。

  周先生说他和俞先生之间没有什么特别不好的关系。

1993年8月,严中听了毛泽东论《水浒》、《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刘世德有关俞、周关系的发言后,写信向周汝昌询问,周汝昌的答复是:

  信中谈及了他和俞先生的“同”(“自叙说”和对后四十回的评判)和“异”(曹雪芹生卒年和对“靖本”的评判),但他表示,与俞平伯绝无“不可调和的矛盾”,相反,他一直是同情和敬重俞先生的。

  到了近年,周汝昌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我与胡适先生》等书中,对他和俞平伯的关系,又有了新的说法。

  据他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介绍,俞平伯在他研究红学之初就泼冷水:

  俞平伯先生属于“反激”的另一异响,但这一反激的力量,实在是推动我的“能源”,作用甚大。

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更是很郑重地提出一个问题:

  我至今不解:俞先生所因何故,从一开始就看不上我这一名晚辈学生?他的心态难懂。为什么胡适之先生就不这么对待一个青年人?我同他素不识面,也无“矛盾”可生,则这是哪儿来的“恩恩怨怨”呢?

  按照周汝昌最新的说法,俞平伯在周汝昌研究红学之初不光是泼冷水,而且是在无缘无故的情况下看不上这位青年人的。如果情况属实,两人的矛盾已经超出学术范围,而且是无法调和的。

  有关俞、周二人的关系,人们说法不一,当事人周汝昌自己前后的说法也不一致,真实情况到底如何?笔者依据掌握的资料,尝试进行一番考察。


一篇引发恩怨的文章

  俞、周二人年龄相差20岁,俞平伯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成长的新一代学人,周汝昌20世纪40年代初入学术之途时,俞平伯已经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学者。从辈分上说,他们不是同一代学人。周汝昌开始研究红学的时候,身份是燕京大学西语系的学生,俞平伯则是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两人本不相识,其恩怨因何而起,还得从胡适与周汝昌的交往谈起。

  1947年12月5日,周汝昌在《天津民国日报》图书副刊发表《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一文,披露了新发现的《懋斋诗钞》,并对曹雪芹的生卒年重新进行推定。

  胡适看到此文后,十分高兴,于1948年1月18日写信给周汝昌,表示鼓励,同时对生卒年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这封信发表在1948年2月20日的《天津民国日报》上。

  对胡适的来信,周汝昌感到“欣幸无已”,他又写了一篇名为《再论红楼梦作者的生年----答胡适之先生》的文章,和胡适就曹雪芹生年问题进行商讨。这篇文章发表在1948年5月21日的《天津民国日报》上。在这篇文章里,周汝昌首次提到了俞平伯:

  关于一、二两点,俞平伯先生《红楼梦辨》一书里似乎有过讨论。……

  关于第三点,也许先生会笑我傻,把小说当年谱看。其实平伯先生早就这样“傻”过的。我觉得他排列年表的结果很好,同时这也是讨论红楼作者年代的惟一合理办法。……

  我依平伯先生的办法,把小说的年表和历史的年表,配合起来,便得结果如下。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当时周汝昌不仅看过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一书,而且还引为同道,认为俞平伯“排列年表的结果很好”,学习了其编排年表的方法。

  半个多世纪后,周汝昌的看法完全改变,他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这样评价:

  我所列之年表,与俞氏所作,形式类似,本身却是两回事。

《天津民国日报》图书副刊的编辑对曹雪芹生卒年问题很感兴趣,也想把这一讨论深入下去。1948年6月11日,该报发表俞平伯的文章《关于“曹雪芹的生年”致本刊编者信》,这篇文章显然对编辑征询意见的一个回复,并非正式撰写的学术论文。据周汝昌的推测:

  这大约是赵万里先生乘此新话题而向他征文之故。

  但就是这篇文章,改变了周汝昌对俞平伯的看法和态度,而且还深深地影响到他的红学研究,即他所说的:“俞平伯先生属于‘反激’的另一异响,但这一反激的力量,实在是推动我的‘能源’,作用甚大。”

  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周汝昌对该文有如下感受:

  俞文的语调口吻很冷,还好像有些微词见讥之气味,令我(二十几岁的青年学生)感到一股异样的气质或性格在发言表态。……

  总的语气是冰冷带点儿讽刺。……

  他行文的口吻显得很特别,颇带酸气。

  俞先生的心理活动,我始终理解不透。

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除将对俞平伯此文的感受概括为“微词含讽”、“酸味讽词”、”冷水当头”、“奇怪的逻辑”之外,还从两个方面谈论这一问题:

  一是通过此文,他觉得俞平伯“从一开始就看不上我这一名晚辈学生”。

  一是他将这一问题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认为自己代表了当时的“历史潮流”、“学术潮流”,而“守旧者”俞平伯则阻拦了这一潮流:

  在历史当中是看不清感不切历史潮流的起伏变化和历史车轮的驶行方向的,那时只以为是“个别”的“偶然”的,如若“碎片”散落在那里的,其实并不是那样的。

  今兹再作回顾思量,方才悟知:一个学术潮流要往前行,其生命力是旺盛的,绝非一二守旧者所能“挥戈止日”,若有自以为是、故步自封者出而阻拦,势必成为昙花之一现,海市之暂明,转头即被人遗忘!而时运注定应该继往开来的新形势、新因素,是不会因之而踯躅不前的,没有那么容易。


对俞平伯文章的分析

  俞平伯写给《天津民国日报》编辑的一封短信竟然对周汝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有如此神奇的效力,可谓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的奇迹。好在该文不长,为探讨问题的方便,将全文转录如下:

  承询关于近来在贵刊讨论着的曹雪芹的生年问题,我没有新的材料,也不能有所发挥,却只有一些简单的话。

  周汝昌先生于《答胡适之先生》一文中(见《图书》第九十二期)提起我《红楼梦辨》里的附表,那是毫无价值的东西,非常惭愧。我现在这样想,把曹雪芹的事实和书中人贾宝玉相对照,恐怕没有什么意思,不知您以为如何?

  其实,周君的最先一文《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图书》第七十一期)我已注意到。他据敦敏的《懋斋诗钞》,推定雪芹卒于乾隆癸未,而非壬申,甚为的确,虽较胡先生之前说只差了一年,进出不算大,在考证的方面看还是很有价值的。

  若再照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往上推算,则假定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很觉得自然。我想没有必要,说四十年华不是整数而曹雪芹活了四十五岁,因为这并非四十年与五十年的折衷数。我更愿提出这事实的重要性,因为这生年如果不错,则曹家的富贵繁华,雪芹便赶不上了。雍正六年曹頫免职,以后他们家便没有人再做江宁织造了。雪芹其时只有五岁。即说卒于壬申,上推四十年为雍正纪元,其年雪芹才六岁,这差别并不大。

  曹家的极盛时代,实当曹寅任上,若曹颙曹頫居官不久,已渐衰微,故认雪芹为曹寅之子,那最合式;如其为寅孙非子,便差了一些;及其卒年愈考愈晚,由甲申而壬午,而癸未,落后了三年,而他的寿数,没理由说他超过四十,这个破绽便很显明了。

  我能说的不过如此,其他问题纠缠太多,所以不想多谈。《红楼梦辨》一书,近来很有人要找,我想任其找不着也好,因这书可存的只有一部分,如考证八十回的回目非原有,后三十回的推测,其他多失之拘泥,讹谬流传,大非好事。

  但我又想,《红楼梦》直到今天,还不失为中国顶好的一本小说,任何新著怕无法超过,其价值始终未经估定。这和“索隐”和“考证”俱无关,而属于批评欣赏的范围,王静安先生早年曾有论述,却还不够,更有何人发此弘愿乎?

三十七年六月五日于北平

  这篇短文不到800字,从行文语气来看,平和,恬淡,是俞平伯一贯的风格,与他的其他文章没有什么明显区别。笔者平心静气地读了数遍,又将俞平伯谈论《红楼梦》及其他话题的文章读了不少,但奇怪的是,始终感觉不到周汝昌所说的“微词含讽”,“酸味讽词”,“冷水当头”,“语调口吻很冷,还好像有些微词见讥之气味”,“总的语气是冰冷带点儿讽刺”,“口吻显得很特别,颇带酸气”之类特别之处。好在《俞平伯全集》已经出版,里面收录了俞平伯的全部著述,读者诸君自可将全集中的其他文章与这篇文章进行对比,看其中是否有周汝昌所说的特别语气。

  从情理上来说,俞平伯平日为人和善,在亲友师生中口碑甚好,并非好事生非、心胸狭窄之辈。他与周汝昌素不相识,似乎没有任何看不起周汝昌、当头泼凉水的动机和理由。何况在本文中,他对周汝昌的发现和考证评价挺高,认为“甚为的确”,“在考证的方面看还是很有价值的”。不知周汝昌是怎样读出那些让他感到不愉快的语气的。如果有这种想法,自然会觉得“俞先生的心理活动,我始终理解不透”。其实,周汝昌在对俞平伯的心理活动感到难以理解的时候,不妨换个角度想一想,是不是自己误读了这篇文章,错会了俞平伯的意思。

  就这篇文章的学术观点而言,俞平伯表达的也是他一贯的思想。自然,他在年表、曹雪芹生卒年、《红楼梦》研究方法方面与周汝昌的观点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不过,这和看不起周汝昌,给周汝昌当头泼冷水不是一回事。

  这里先看周汝昌的理解。

  他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将俞平伯这篇文章的大意归纳为三点:

  (1) 读了周文,自己因未研究,并无新意。
  (2) 如照周文所考,则“自叙传”之说就不能成立了。
  (3) 据他看,“年表”是很难排成的。

并进而将该文的意思概括为:

  对新发现不大感兴趣,周文“破坏”了胡、俞所主张的“自传说”;排“年表”是一种妄想,必然无法做到。

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将该文的大意归纳为两点:

  一、本人没有新意可陈。二、若按周论,则“自传说”就不再成立了,云云。

周汝昌还指出:

  (俞平伯)在当时一篇文章中微词含讽地说:看来,那“年表”不好作啊!云云。

  笔者将俞平伯的这篇文章反复阅读,感觉周汝昌的上述概括既不够准确,又有不少失实之处。为了便于弄清问题,这里对俞平伯的这篇文章逐段进行分析。

  第一段,不过是开场白,说自己“没有新的材料,也不能有所发挥,却只有一些简单的话”,这既是实情,也包括自谦的成分,因为从后文来看,作者还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周汝昌将这段话概括为“读了周文,自己因未研究,并无新意”,“本人没有新意可陈”,并将其作为俞平伯此文的主要观点,这是不够准确的,因为俞平伯既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也没有表达类似的意思。

  对此,周汝昌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还作了这样的发挥:

  评胡、周可言孰是孰非,何以先说自己有无“新意”?若谓无新意是指“持旧见”,那他对此主题并无“旧见”可言----久之方悟:俞先生这是维护胡先生的观点,不同意拙见。

  “新意”一词俞平伯文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无新意”也不能概括作者在第一段中所表达的意思,以俞文根本没有表达的意思为基础,再去推测其观点、动机,这恐怕是站不住脚的。显然,周汝昌求之过深了。可以想象,俞平伯写这篇文章不过是对《天津民国日报》编辑征询意见的一个回应,此前,他与周汝昌素不相识,没有任何恩怨,写文章时是不会考虑得这样复杂的。

  第二段是谈年表问题的。作者认为自己《红楼梦辨》一书里的年表“毫无价值”,并表示“非常惭愧”。他不同意“把曹雪芹的事实和书中人贾宝玉相对照”的做法,觉得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意思”。

  之所以说自己所作的年表毫无价值,这与俞平伯红学思想的发展有关。《红楼梦辨》一书出版之后,俞平伯对自己的观点不断进行修正,为此他于1925年专门撰写《〈红楼梦辨〉的修正》一文,谈了自己的新看法,认为《红楼梦辨》一书存在着如下问题:

  我从前写这书时,眼光不自觉地陷于拘泥。……

  我在那本书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

  俞平伯发现自己和胡适等人的研究方法与旧红学索隐派“实在用的是相似的方法”,而要想跳出旧红学的“樊笼”,必须“彻底地打破它,只有把一个人比附一个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这个窠臼完全抛弃”。

  在写于1930年的《《红楼梦讨论集》序》一文中,俞平伯又提出考证派“过于认真”,《红楼梦》固然有“作者之平生寓焉”,但“不当处处以此求之,处处以此求之必不通,不通而勉强求其通,则凿矣”。

  在《红楼梦研究》一书的自序中,他说得更为明确:

  《红楼梦年表》曹雪芹底生卒年月必须改正不成问题,但原来的编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底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未免体例太差。《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

  可见俞平伯在第二段中所表达的是其一贯的思想,他的重点在自我否定和修正,他不赞同将“把曹雪芹的事实和书中人贾宝玉相对照”的办法,但并不等于他反对别人作年表。虽然其观点与周汝昌迥然不同,但显然并非针对周汝昌而发,只是表达不同的意见而已,看不出有讽刺、嘲讽的成分。

  全文仅这一段谈到年表,但根本找不到周汝昌所说的“据他看,‘年表’是很难排成的”,“排‘年表’是一种妄想,必然无法做到”,“看来,那‘年表’不好作啊!”,“‘年表’可不易作哩”这样的话,哪怕是类似的意思。是不是笔者与周汝昌阅读的文本不同呢?笔者依据的是《俞平伯全集》和〈俞平伯论红楼梦〉两书,不知周汝昌依据的是哪种文本。

  周汝昌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认为俞平伯提出的异议:

  不是年表排的是非正误的问题,却变成了排年表根本不可能的表态。

  这只能说是对俞平伯文章的误读。

  周汝昌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还这样表态:

  我至今还把年表列入拙著,自认这并不同于“坚持错误”,“顽固不化”。

  但他并没有说明,虽然至今年表还列入《红楼梦新证》一书中,但在增订本中的年表已和初版本中的有了本质的不同,已经放弃了“把曹雪芹的事实和书中人贾宝玉相对照”的方式,这实际上是认同了俞平伯的观点。因为俞平伯并没有说自己反对作年表,他只是不同意把历史与小说、把历史人物与小说人物混淆的做法。

  第三段是对周汝昌新发现及考证的回应,俞平伯认为周汝昌的考证“甚为的确”,“很有价值”。这是全文的一个主要观点,也是对周汝昌红学研究的一个肯定。可以想象,如果俞平伯看不起周汝昌,要当头泼冷水的话,他是不会这样说的。

  但奇怪的是,周汝昌在谈及这篇文章时,从来不提这一段的内容,反而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这样说:

  《懋斋诗钞》的出现,引起了胡先生学术考证中断二十五六年后的新兴致,并予肯定乃为一份“贡献”;而到俞先生那里,对此不置一词,对曹雪芹之其人其事的新了解、新理解,丝毫不感兴趣,无动于衷----此点令我惊讶。……

  如有名家硕士,读了报端披露的六首题咏雪芹的重要诗文而无动于衷,反而另有一番议论,实令人费解。

  不光周汝昌感到惊讶、费解,笔者同样也感到惊讶、费解,明明俞平伯在文章中称赞周汝昌的新发现及相关考证“甚为的确”,”很有价值”,但周汝昌却视而不见,硬说人家“对此不置一词”,“丝毫不感兴趣,无动于衷”。莫非俞平伯这篇文章有两个迥然不同的版本?笔者不能不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文章的第四、五两段,是谈曹雪芹的生卒年问题。俞平伯的观点和胡适致周汝昌第一封信中的观点比较接近,认为如果将曹雪芹的卒年往后推,则“曹家的富贵繁华,雪芹便赶不上了”,其中的“破绽便很显明了”。这一观点显然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小说,作者应该经历过一段繁华的生活。这种观点与周汝昌对曹雪芹卒年的考证存在分歧,胡适、俞平伯提出质疑,也是十分正常的。

  但奇怪的是,周汝昌却将俞平伯的话理解为:“如照周文所考,则‘自叙传’之说就不能成立了”,“周文‘破坏’了胡、俞所主张的‘自传说’”。但找遍俞平伯的全文,既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也没有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不知周汝昌是依据什么理由这样理解的。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还提出这样的疑问:

  稀奇的就在:拙年表怎么生卒两个年头儿各各只差了一年,竟然就使得“自传说”崩塌了?此理何在?直令我这初出“茅庐”之后辈,惶恐惊讶,如堕“五十”里雾中!

  俞平伯根本就没有说过周汝昌的考证“破坏”了“自传说”,或使“自传说”不能成立、崩塌之类。拿俞平伯根本就没有说过的观点做基础,再去质疑俞平伯,自然会感到惊讶、不理解。显然,周汝昌对俞平伯的这篇文章求之过深,其中有很大的误读成分。

  第六段是讲《红楼梦辨》一书的,俞平伯本人作了深刻的反思,认为该书“可存的只有一部分”,“其他多失之拘泥,讹缪流传,大非好事”。这基本与周汝昌无涉。

  第七段也就是最后一段,俞平伯主要谈自己的一种愿望,希望有人能够延续王国维的思路,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探讨《红楼梦》。这是他对新红学反思的结果。由此也可看出俞、周二人治学兴趣与学术个性之不同,但这只是个人的选择,并无正误是非之分,而且俞平伯是就整个红学研究状况而言的,并非针对周汝昌本人。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语气上,还是观点上,俞平伯都没有表达出给周汝昌泼冷水、看不起周汝昌的意思,他只是应《天津民国日报》编辑的征询,说出自己的观点而已。他的观点确实与周汝昌不同,但并没有使用嘲讽、讥笑之类特别的口气,看不出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周汝昌对该文求之过深,有不少误读之处,甚至将本不属于俞平伯的观点也算到他头上,并由此改变了对俞平伯的态度,直到半个多世纪后还念念不忘。

  对周汝昌的这种解读及由此生出的不满,俞平伯显然是不知道的。依他的为人和性格,如果知道自己的文章竟然有如此的效果,他也就不会给那位编辑回信了。

  一篇本来很平常的文章竟然很离奇地让两位红学家产生恩怨,看起来不可思议,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周汝昌对俞平伯的批驳和不满

  尽管有很多误读和失实成分,但俞平伯的文章因此让周汝昌很是不满,并由此改变对俞平伯的看法和态度,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事实。

  在看到俞平伯那篇文章的当天,周汝昌就写了一篇名为《从曹雪芹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的文章进行反驳,文章发表在1948年7月16日的《天津民国日报》上。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介绍了当时写作此文的情况:

  俞文的“微词”笔调给一个青年人留下了印记。于是,我当天便又写了一篇拙文,题曰《从曹雪芹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开门见山向俞先生请教,但也不敢将他大名放进标题里。

  既然是“开门见山向俞先生请教”,但又“不敢将他大名放进标题里”。为何“不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周汝昌没有明说,这里不作揣测。

  在该书另一个地方,周汝昌又说:

  拙文并不想与俞文直接讨论。

  这与“开门见山向俞先生请教”的说法是矛盾的,明明该文通篇都是围绕着俞文进行讨论,怎么又成了“不想与俞文直接讨论”呢?

  周汝昌的《从曹雪芹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一文专对俞平伯的文章进行反驳,其中直接谈及俞平伯的内容如下:

  适之平伯二位先生,同为当年“考红”专家。……

  平伯先生,显然与当年是两样心情了。俞先生在作《红楼梦辨》时,兴致之豪,可从自序中看出。听戏时不听戏,大谈红楼,以致惹得邻座加白眼。和顾颉刚先生通信讨论,来往如川流之不息,越谈越起劲,甚至要办一个专门研究“红学”的杂志,虽然以后未能如愿。他在作完《红楼梦年表》时,曾抱歉说大草率,以后还要更作一个较精详的表格。而现在俞先生忽然自己说《红楼梦辨》一书“无甚价值,讹缪流传”,把雪芹和宝玉对比认为没有什么意思。深悔既往,不讳昨非,足征学力见地,日进无已。我于俞先生此种精神,深致敬佩,但假如今昔必有一错的话,俞先生当初之错,错在那里呢?

  虽然对俞平伯深为不满,但周汝昌表面上话还是说得很客气。显然,周汝昌对俞平伯在《红楼梦辨》出版之后红学思想的新发展、对新红学的修正并不了解,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否则就会明白,俞平伯并非忽然改变自己的观点,专门和周汝昌唱反调,他不过是在谈自己修正后的观点而已。

  除这篇文章外,周汝昌还在与胡适的通信中,多次提到俞平伯,言语间流露出不满。

  在1948年7月25日给胡适的信中,周汝昌这样写道:

  先生是学术界权威,例如先生如不明白同意雪芹生年一说,方杰人先生必不敢采我说以入书!以此,雪芹生年问题,仍希先生续考论定,不然天下人是不会接收的(俞先生同意四十岁说)。

  周汝昌希望胡适能明确同意自己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观点,以说服方杰人、俞平伯等人。周汝昌还将自己新写的《跋脂文》随这封信寄给胡适,“请求指正,并希设法介绍他报刊登”。

  胡适看到《跋脂文》后,感到不满意,在1948年8月7日给周汝昌的信中,提出该文太长,且“古文工夫太浅”,劝周汝昌”作文必须多用一番剪裁之功”,“应当努力写白话文,力求洁净,力避拖沓”。在1948年9月12日的信中,胡适又提到这篇文章,认为“此文若删去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当可成一篇可读的小品考据文字”。

  对胡适的意见,周汝昌显然是“不服气”的,他不仅在胡适的批语后写了不少“反批”之语,而且还1948年9月19日给胡适的信中进行辩解。

  值得注意的是,周汝昌本来是和胡适谈论自己这篇文章的,但他却硬把俞平伯扯了进来:

  我所以分节研讨异文,也就是剪裁的意思;如果乱糟糟一条条随便地写去,一定又会像俞先生的《梦辨》被人批评为“Chaotic Book”。……例如驳俞几处,又正是代表见解的主要部分。删去之后,我的意见如何被尊重呢?先生平心而论,俞跋见地,比我如何?俞跋文字,比我如何?他的表面篇幅虽小,但也并非简练精采,若再论文字,不但先生的严刻批评下,交代不下去,就是拿到作文班上,教员也不能“文不加点”。请先生恕我放肆,唐突先进。我只是秉公而论,我不因俞先生是社会知名的名士与教授而势利地一眼看高一眼看低他,更不是传统的“文人相轻”的恶习。先生如知我发言为诚中而形于外,也必不以我为狂诞而同意我。

  先前还曾引俞平伯《红楼梦辨》为同道,现在态度大变,认为该书是“乱糟糟一条条随便地写去”。同时明确提出自己的“见地”、“文字”并不比俞平伯差,让胡适“平心而论”,有着要和俞平伯比试的意思。尽管周汝昌还特意说明自己“不因为俞先生是社会知名的名士与教授而势利地一眼看高一眼看低他,更不是传统的‘文人相轻’的恶习”,但他对俞平伯的不满是非常明显的。

  在1948年10月23日给胡适的书信中,周汝昌再次提到俞平伯:

  俞平伯先生的书另是一路,他完全没有在史实上下任何工夫,只是闲扯天,因此丝毫不能有所加于先生之说!

  这次是对俞平伯《红楼梦辨》一书的整体评价。且不说这样的评价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是否公允,仅从语气上看,对俞平伯的不满之情是可以分明感受到的。

  周汝昌对俞平伯的不满,胡适显然是看得出来的,他是如何来看待和处理此事的呢?

  从胡适与周汝昌的通信及批改其论文的过程来看,他没有直接谈及此事,但他也不是没有立场,而是以暗示的方式提醒周汝昌,不要意气用事。

  还以年表的事情为例,周汝昌在1948年3月18日给胡适的书信中,公布了自己的年表。

  到1948年7月20日,胡适才在回信中谈到这个年表:

  我劝你暂时把你的“年表”搁起。专力去做一件事,固然要紧;撇开一切成见,以“虚心”做出发点,也很重要。你说是吗?

劝周汝昌暂时搁起年表,胡适为什么会说到要其“撇开一切成见”,以“‘虚心’做出发点”呢?在此之前,胡适并没有对年表发表过意见,这似乎显得有些突兀。对此,周汝昌在1948年7月25日给胡适的信中是这样辩解的:

  我一向追随先生以尊重证据破除成见二事为大前题,岂敢不虚心。例如我说雪芹生于雍二,即纯以敦诚的“四十年华”为根据。至于“年表”,不过是借此以证四十岁之并无不合而已。我也绝不以年表为主要证据;且如除排《红楼》年表外,若尚有一个较好的办法能考订雪芹的年龄外,我亦将取此后者而舍年表!先生看,我此处可有成见与不虚心的错误吗?

  显然,胡适所说的“成见”、“虚心”是有所指的,对针对周汝昌刚发表不久的《从曹雪芹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一文而发的。在这篇文章中,周汝昌对俞平伯的《关于“曹雪芹的生年”致本刊编者书》进行反驳,为自己的年表辩护。

  从胡适对周汝昌的劝告不难看出其态度。

  半个多世纪后,周汝昌本人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承认:

  这篇拙文,“斗胆”之“斗”,更膨胀了,居然提出了一个“考证方法”的大问题。正因太年轻,不知天高地厚,不晓得世上的“方法论”是很多的,并非简单之事。

  可见胡适是不希望俞、周二人之间发生不愉快的。

  在送给胡适请求指正并推荐发表的《跋脂文》中,周汝昌又提到了俞平伯,对其为甲戌本所写的跋语进行批驳。

  但胡适表示不同意,他将这篇文章中批驳俞平伯跋文的内容删去,并写有批语:

  评俞跋一大段可全删。

此外,胡适还在1948年8月7日写给周汝昌的信中这样写道:

  此文中如驳俞平伯一段可全删。俞文并未发表,不必驳他。

  胡适的理由也很充足,因为俞平伯的跋文还没有发表,拿人家没有公开发表的文章进行批驳,确实有些不合适。另外,他也不希望看到周汝昌老是和俞平伯“为难”。

  不过周汝昌对此并不服气,他在胡适的批语后写了反批语:

  俞氏看法,可代表一般人,破之即破一般人看法,非仅与俞氏为难也。

在另一处被胡适删除的地方写道:

  保留。

在1948年9月19日写给胡适的书信中,周汝昌表示不愿意删去批驳俞平伯的内容:

  驳俞几处,又正是代表见解的主要部分。删去之后,我的意见如何被尊重呢?

  其后胡适并未再谈及此事,但他不同周汝昌这样做的态度是很明显的,只是他没能说服周汝昌。

  周汝昌多次通过文章和书信,表达对俞平伯的批评和不满,胡适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其态度还是可以看出来的。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俞平伯本人是否知道这些。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还无法确知,只知道其间除那封给《天津民国日报》的书信外,俞平伯再没有提到过周汝昌。依情理推测,他可能只看过周汝昌公开发表的《从曹雪芹生年谈到红楼梦的考证方法》一文,至于胡适、周汝昌之间的通信及《跋脂文》,他看到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胡适亲口或写信告诉他,但目前还没有资料能证明这一点。至于周汝昌,建国前他和俞平伯并没有直接的交往,自然更不可能告诉俞平伯。

  基本上可以这样说,俞平伯并不知道自己写给《天津民国日报》编辑的那封信给周汝昌带来如此大的影响,被周汝昌理解为泼冷水,看不起自己,直到半个多世纪后还念念不忘。稍后周汝昌在文章和书信中表达的批驳和不满,俞平伯同样不知道。这是一场十分奇特的个人恩怨,奇就奇在恩怨的另一方处在不知情的状态。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来看,很可能俞平伯终生都不知道这场恩怨是怎么回事。


“当头一棒”

  胡适离开北京后,和周汝昌的联系中断,两人也就不可能再谈论俞平伯。周汝昌本人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完成燕京大学学业后,分配到华西大学、四川大学任教。

  1953年,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一书出版。该书中有数处谈到俞平伯和他的《红楼梦辨》,如:

  过去的考证,对于地点问题,也分成两派:一是辩论《红楼梦》所写是南抑是北,一是考察大观园是在某街和某坊。两派都被人认为是无聊的事情,本是徒劳无益。前派的代表,可推俞平伯的《红楼梦辨》,这本书里有专章讨论这一问题,极为详细,但结论是以下几句话:……这一段话似乎是给一切后来者下了“此路不通”的警告。……到今天,我们又来谈这个问题,公式当然不能再套用了,但也还不必就像《红楼梦辨》那样消极失望。

  虽然不同意俞平伯的观点,但语气还比较平和。

  其他涉及俞平伯的地方尚有如下一些:

  大字本已难得,可参看俞平伯《红楼梦辨》中《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一章。……

  我于此处正好岔开话头,请诸君温一温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他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一章里先节引《上海晶报》所载《臞蝯笔记》里的《红学佚话》。……

  俞平伯《红楼梦辨》曾提到:他(指戚蓼生----笔者注)是乾隆三十四年己丑进士。

  需要指出的是,在《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封三有一则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内容介绍:

  本书在三十年前,即以《红楼梦辨》一书蜚誉学术界,该书主要是辨伪存真。作者以严谨的治经籍的考证方法和态度,施之于小说。惟当时为材料所限,所得尚少,自发现了脂砚斋评本石头记以来,曹雪芹的创作心理过程,逐渐明确了,而《红楼梦辨》若干大胆的假设,均已得到证明。由于《红楼梦辨》早经绝版,因而作者对该书加以修订增删,校定重编,而成本书。全书共分十六篇。比较《红楼梦辨》浮词减少,内容增多,主旨是把辨伪存真的工作更推进一步。

  这显然是出于编辑的安排。

  1953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新整理本《红楼梦》。该书卷首《关于本书的作者》一文在介绍曹雪芹的卒年时,采用了周汝昌的观点:

  卒于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清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

  一七六三年(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秋冬之间,雪芹的惟一的儿子病死了。雪芹因感伤太甚,也生了病,在除夕的那一天逝世,大约只活了四十岁。

  由于粗心大意,把“一七六三年”写成了“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为此,俞平伯写了《曹雪芹的卒年》一文,纠正这一错误,同时也对曹雪芹卒年癸未说提出反对意见。该文发表在1954年3月1日的《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第一期。

  在该文中,他首先纠正了作家出版社的错误:

  照他们上文这样说法,雪芹“卒于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与这里所说一七六三年文字上岂非矛盾呢。假如改作:

  一七六三年(乾隆二十七年壬午)

即完全对了。

  随后,文章重点对周汝昌所提出的曹雪芹卒年癸未说提出质疑,并举出三个理由:一是脂评第一回批语的“真确性无须怀疑”,一是周汝昌的“正面积极的理由原非常薄弱的”,一是敦诚《四松堂集》甲申年挽曹雪芹诗是一个反证,“证明曹雪芹即使说他死于癸未,亦决不能死于那年除夕”。与1948年给《天津民国日报》编辑的那封信相比,观点是否正确且不论,俞平伯对曹雪芹卒年问题的思考更为周密和深入,这是毫无疑问的。

  在文中,俞平伯认为周汝昌的癸未说是错的,原因在于其“处理材料的态度也是很随便的”,“周君标新立异,欲成其说”。

  此文发表后不久,周汝昌也从四川大学调回北京,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据周汝昌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的回忆,他“1952年5月至1954年5月,入蜀在华西大学、四川大学外文系教授翻译”,”于1954年春夏之交,回到北京”。具体日期应该在5月或6月。

  由于有1948年的那次不愉快,周汝昌看到《曹雪芹的卒年》一文,自然心里很不高兴,他认为这是俞平伯向他“发难”,将此比喻为“当头一棒”。

  周汝昌在1976年版的《红楼梦新证》一书中这样回忆此事:

  解放后,本书出版时,适逢作家出版社重订《红楼梦》,卷端介绍作者时,在生卒年上采用了拙说,俞先生对此似乎很不满,就在文学研究所主编的《文学遗产》创刊号上(一九五四年三月一日《光明日报》)发难,登出《曹雪芹的卒年》一文,批评“周君标新立异”。又隔半月,和俞先生紧密合作的王佩璋先生又在同刊第三期上发表《新版红楼梦校评》,在对作家出版社新版严厉批评时,再进一步,指责出版社采用拙说“发生了不良影响”(并无具体论证理由)。于是该出版社公开检讨版本时,连拙说也成为“错误”而被检讨在内。

  我在此情况下,曾分头致函于《文学遗产》与作家出版社,对这种做法表示意见,并要求声辩,寄上了答文。都不获审理。文稿由《文学遗产》退回来。

  但是,在我无法答辩的同时,文学研究所方面却继续对此问题不断寄予关注。例如,到一九五七年五月出版《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时,就又发表了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的专文。同时先后俞先生在撰文设注时,更时有涉及。何其芳先生《论红楼梦》(亦同时发表于上述《集刊》第五册)这样与考证全然无关的论文,在第二节注四中,也详说生卒问题,并推举王佩璋文章与观点,相为呼应。拙说出后,受到俞、王等多位专家这样多的重视,惠予指教,实感荣幸。

  从这段叙述文字可见,周汝昌不仅对俞平伯不满,而且对王佩璋、何其芳、文学研究所、《文学遗产》和作家出版社都不满,因为他们反对自己的观点,而且《文学遗产》、作家出版社还不给自己声辩的机会。周汝昌的叙述给人一种印象,即当时有不少人和单位联合起来跟他过不去,排挤他,反对他。

  不过细读俞平伯、王佩璋、何其芳等人的文章,俞平伯等人确实不同意周汝昌的癸未说。但问题在于,表达不同的学术观点和发难、当头一棒并不是一回事。作家出版社采用周汝昌的观点,俞平伯撰文表示不同意,但是否就意味着“很不满”,则是值得商榷的,从《曹雪芹的卒年》一文中看不到有“很不满”的地方。

  王佩璋、何其芳等人虽然和俞平伯都是同事,关系较为密切,但他们是否有意识地联合起来向周汝昌发难,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他们没有这个必要,再说也没有确切的资料证明他们这样做。

  周汝昌说作家出版社“公开检讨版本时,连拙说也成为‘错误’而被检讨在内”,这话不够准确,因为作家出版社在公开检讨,根本没有谈到周汝昌和他的癸未说。好在这份检讨不长,全文转录如下:

“文学遗产”编辑同志:

  承你转来王佩璋同志批评我社最近出版的《红楼梦》中错误的文章,我们已经对它加以仔细研究,并重新审查《红楼梦》新版本,证明王佩璋同志的批评是合于事实的,而且这些错误是严重的。我们除已经在编辑部内进行检讨外,并已经着手去改正这些错误,务使改正后才再版;同时更拟印一个《初版错误改正表》经由发行路线送给购得初版《红楼梦》的读者。

  对于王佩璋同志,我们是无限地感激的。她辛苦地做了这一番检查工作,不仅使此书初版的这些错误得到改正的机会,并且对于我们纠正工作上粗疏的作风也有很大帮助。我们已经和王佩璋同志直接取得联系,已当面向她表示感谢,并请她协助我们的工作。

  对于此书初版的读者,我们确实感到惭愧!因此,希望你能把此信和王佩璋同志的文章同时发表,让大家知道我们的态度和我们改正初版错误的办法。

  此致

敬礼

作家出版社三月四日

  这份公开检讨发表在1954年3月15日的《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二期。从其内容来看,检讨的内容主要在版本文字方面的问题,显然没有“连拙说也成为‘错误’而被检讨在内”。

  周汝昌要求声辩而被《文学遗产》、作家出版社拒绝的情况,因其叙述过于简略,没有提供更多的材料,这里无法发表意见。不过,他后来还是对此事进行了声辩。如其发表在1962年5月《文汇报》上的《曹雪芹卒年辩》一文对壬午说进行了全面的批驳,并详细论证了癸未说。在该文中,他对俞平伯的《曹雪芹的卒年》一文进行了直接回应:

  我们争论,不是为了争什么别的东西,只是为了客观真理。我这次再度申明“癸未说”,也就是本着这一精神而进行讨论,而并非如俞平伯先生所指责的什么“周君标新立异,欲成其说……”之类。“标新立异”,我自始也没有过这种念头,实不敢当。

过了几十年后,周汝昌对此事又有了新的说法。在《〈红楼梦新证〉的前后左右》一文中,他是这样叙述这件事的:

  大约我刚返京华,《文学遗产》创刊版在报上问世了,其第一篇是俞平伯红学专家的大文,即对《新证》提出批评,记得其要点之一是说曹雪芹还是“汉军”,而拙考谓“内务府包衣人”,皇家奴籍是“周君标新立异”,是“错”的,云云。……

  以后,《文学遗产》及其《增刊》还有其他鸿文续予批贬。我这部“走红”为时甚暂的“大著”由此逐步褪色----走向了“灰黑”。

到了《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周汝昌对此问题谈得更详细:

  正当《红楼梦新证》初出,海内外大红大紫之时,一瓢冷水又见泼来----还是俞平伯先生。

  巧,恰值社科院之文学研究所主办的《文学遗产》版在《光明日报》出创刊号,就登出了俞公之大文《曹雪芹的卒年》(《光明日报》1954年3月1日)……如今只说大意,以见俞先生之高论卓议大体如何。

  他的最核心的一句,就是“周君标新立异”,说我考证曹家为内务府上三旗“满洲包衣”是错误的,他以为内务府包衣是“汉军”,不是满洲旗云云。

随后,周汝昌对俞平伯关于包衣的观点进行批驳,认为俞平伯“对清代史所知甚少”,并由此生发议论:

  俞先生竟然以正为误,发文批评别人,岂不太疏然为世?反倒说我“错”了,是有心“标新立异”----等于“哗众取宠”呀!……

  我至今不解:俞先生所因何故,从一开始就看不上我这一名晚辈学生?他的心态难懂。为什么胡适之先生就不这么对待一个青年人?我同他素不识面,也无“矛盾”可生,则这是哪儿来的“恩恩怨怨”呢?

  周汝昌表示对俞平伯的行为感到“诧异”。但笔者读了周汝昌上述的叙述—后同样感到诧异,因为周汝昌对俞平伯《曹雪芹卒年》的解读和反驳完全错了,事实上,俞平伯在这篇文章中只是谈论曹雪芹的卒年,没有一个字谈论包衣问题。解读错误,对人家根本就没有说过的观点进行反驳,再以此为基础发表议论,说人家“对清代史所知甚少”等等,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我与胡适先生》在“当头一棒”这一节还专门附上俞平伯《曹雪芹的卒年》一文的影印件,文章很短,看明白并不难,何以出现如此离奇的错误,确实让人感到”诧异”。而且这个错误不是偶然的,因为《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我与胡适先生》两书都认为俞平伯的这篇文章是谈包衣问题的。显然,《我与胡适先生》一书的“当头一棒”一节必须删去或重写,否则对俞平伯是不公平的。

  这里随便再纠正一个错误,《文学遗产》是1954年3月创刊的,周汝昌回到北京是在1954年5、6月间,因此他所说的“大约我刚返京华,《文学遗产》创刊版在报上问世了”是不正确的。

  对于此事,俞平伯在1964年11月20日给毛国瑶的信中曾有简略的介绍:

  周最初主张癸未说,其根据在郭(当为“敦”----笔者注)敏的《懋斋诗钞》,胡适初亦从之(最后改从壬午)。我主张壬午,有《曹雪芹的卒年》一文,其时约在一九五四年。其年秋有《红楼梦研究》的批判,于是诸人群起而主张癸未说,其故我亦不明,可能和批判有些关系。亦一时之风气也。

  其实我对于曹氏卒年,壬午或癸未,毫无成见;对于癸未说者的曲解,亦不感任何兴味。若非承您示以新材料,本不想写文章的。我不欲加人(“人”当为“入”----笔者注)是非争吵之场,因您尚不明了,故拉杂书之,以代一夕之话。

  显然,俞平伯的说法与周汝昌明显不同,从他的上述文字来看,对周汝昌并没有“很不满”的意思,也没有“当头一棒”、泼“一瓢冷水”的动机和目的。

  前文笔者已说过,周汝昌对俞平伯1948年写给《天津民国日报》编辑的书信求之过深,有误读之处。如今对俞平伯1954年的《曹雪芹的卒年》一文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更为严重。本来就没有恩怨,偏要追问“哪儿来的‘恩恩怨怨’”,确实会有“至今不解”之感。


围绕靖本《红楼梦》进行的所谓“暗斗”

  据严中在《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中介绍,1954年周汝昌从四川调到北京后,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俞平伯的友好闻聂绀弩等调周到京,以为是为了“报复”,很紧张,遂由启功、吴小如等邀俞平伯、王佩璋(文革中自杀身亡)、周汝昌宴会----当系寓有“打和”之意在。

对此,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吴小如表示不认同,他提出:

  这段话严中先生肯定是听周汝老讲的,但难免加入了严中先生个人的想象。

为此,他专门撰写《读严中〈俞平伯与周汝昌〉书后》一文进行澄清:

  第一,我和启功先生并未详知聂调周回京的“动机”,根本不存在什么“紧张”情绪,更无所谓怕“报复”的顾虑,故这些都是悬揣之词。第二,那次聚餐,确由启老和我合伙作东道主(各出资一半),但动机和目的是一致的,即俞、周两位以前从未正式见过面,都是红学专家,恰好又是与我和启老相熟的人,便由我们出面邀饮,借以联络感情。至于“打和”云云,因既未“交恶”,自然也就用不着“打和”了。启功先生今健在,当可证实鄙言不谬。

  这应该是1954年春夏之交的事情,具体时期有待查证。在启功、吴小如的邀请下,俞平伯、周汝昌这两位红学家正式见面。

  此后,俞、周二人长期同处一城,相互间有不少直接的交往,或通信,或见面。通信情况,周汝昌在《俞平伯的遗札》一文中披露了三封俞平伯的书信,至于周汝昌的书信则未见刊布。见面情况,周汝昌在《俞平伯的遗札》一文中有所介绍,比如“一次文代会上同车”,在文代会期间,俞平伯、周汝昌、吴世昌、吴恩裕四人还曾合影。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北海御膳园,单位设宴招待日本红学家伊藤漱平时,俞先生竟特例莅临”。具体见面的次数则难以确知。

   两人交往的情况也可以从俞平伯那里得到印证,尽管他没有撰文谈及此事,但在和别人的通信中还是透露了点滴消息,比如他在1964年11月20日给毛国瑶的信中介绍说,吴恩裕、吴世昌、周汝昌三人,“与我都有相当的熟识”。

  交往归交往,两人在曹雪芹卒年问题上的分歧依然存在,但其后壬午说与癸未说的交锋主要在其他研究者之间进行,并在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了一个学术热点。俞、周二人则未有直接的辩驳。

  从1954年到文革结束,学术研究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很大,两人的命运皆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就俞、周二人的交往而言,其间有三件事值得一记:一是1954年的批判俞平伯运动,一是20世纪70年代的曹雪芹佚诗真假论争,一是围绕靖本《红楼梦》进行的所谓“暗斗”。

  前两事笔者将另文专门进行介绍,这里谈谈围绕靖本《红楼梦》进行的所谓“暗斗”。“暗斗”一词是从严中的《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中借用的:

  俞、周“曹雪芹生卒年”之“明争”,则由于毛国瑶的介入而转移到了“靖本石头记”的“暗斗”上去了。

  俞、周二人围绕靖本是否存在“暗斗”,还需要根据材料进行辨析和验证。由于资料的缺乏,当时毛国瑶与几位红学家的往来书信直到今天仍大多没有公布,不少细节和疑点难以弄清,这里以《红楼》杂志1998年第4期公布的《俞平伯致毛国瑶信函辑录》一文为据,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俞平伯致毛国瑶信函辑录》一文收录俞平伯1964年至1982年间写给毛国瑶的书信63封,颇有史料价值,可惜整理不精,时见错别字。以下引录原文时,对一些明显的错别字进行纠正。

  从俞平伯的书信来看,1964年3月4日,毛国瑶第一次给俞平伯写信,告知靖本消息。随后,毛国瑶又将自己抄录的部分靖本批语及夕葵书屋脂批残叶寄给俞平伯。

  俞平伯得到这些资料后,相当重视。严中《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形容俞平伯的反应是“大喜过望”,“掩饰不住喜悦之情”,这不过是想象之辞,不符合俞平伯的一贯性格。从俞平伯的书信来看,他的反应是这样的:

  承于本月四日远道惠书。详告以昔年所见旧抄本八十四(“四”当作“回”----笔者注)情形,盛意拳拳,非常感谢。据函中所述,此确是脂砚斋评本,在今存“甲戍”(“戍”当作“戌”----笔者注)、“己卯”、“庚辰”、“有正”诸本之外者,甚可珍贵。您在五九年见过,距现在不过四、五年,时间不久,不知此书尚有法找到否?这是最重要之一点。深盼您热心帮助。如能找到,如何进行当再另商。就来书所抄看来,即已有许多特点和新发现。(1964年3月14日)

  承挂号寄来尊抄脂评小册子,感谢感谢。(1964年4月4日)

  昨又奉挂号二十五日手书并附靖君所赠脂评残纸一幅,感谢感谢。(1964年6月28日)

  靖藏残叶,虽只片纸,而关系不小,将写为专文,在此不及详谈。

  我认为可以解决一些问题。(1964年6月30日)

  请(“请”当作“靖”)君觅得此叶,可谓吉光片羽矣。远道邮赠,情尤可感;而您之绍介,嘉惠爱读《石头记》者不浅,又不仅私幸而已。(1964年7月9日)

  可见俞平伯看到这些资料,心里是高兴的,至于是否达到“大喜过望”,“掩饰不住喜悦之情”的程度,从其书信中还看不出来。

  俞平伯、毛国瑶从1964年3月开始通信,到该年11月,毛国瑶写信提及周汝昌及癸未说,俞平伯在1964年11月20日回信中谈了自己的看法:

  知在途中阅读周汝昌书。今主癸未说者三人,吴恩裕、世昌、周汝昌。此三君皆好臆测,与我都有相当的熟识,故我对于癸未说不欲多加讥弹。你既看了怀疑,提起这重公案,不妨为您言之。但有些话亦不必为他人道也。

随后,俞平伯谈了反对癸未说的几个理由,仍然坚持自己的三年说,观点大体和其《曹雪芹的卒年》一文一致。随后他又说:

  其实我对于曹氏卒年,壬午或癸未,毫无成见;对于癸未说者的曲解,亦不感任何兴味。若非承您示以新材料,本不想写文章的。我不欲加入是非争吵之场,因您尚不明了,故拉杂书之,以代一夕之话。

从俞平伯的书信来看,此后毛国瑶开始了与周汝昌的通信,周汝昌想要靖本的相关材料。毛国瑶将此事告诉了俞平伯,并征求他的意见。对此,俞平伯在1964年12月17日的回信中是这样答复的:

  周君他们坚持癸未说是当然的,其情形已见我前次信中(指1964年11月20日信----笔者注),关于所谓“红学”最易引起纠纷,而且容易走入牛角尖。烦冗的考证于近来文风颇不相宜。我意和他们通信以慎重为宜,尊意当亦谓然。

  至于如何答复他确有些困难。承来询问极感厚意。因我的文章发表会很迟(即上所云近来文艺整风的关系),我不拟垄断材料,但在此文发刊前,外面已有些不很全面、不太正确的说法也不甚好。我以为您是否可以复他,以前抄过材料,因很零乱,已寄给我了,将由我加以整理。材料不在手边,即可以延宕一下。再说,这样说法也符合事实。因我的文章总要发表的,事实经过不必、也不可瞒他。若靖本迷失的经过则不妨告他。以上我的看法,请您参考。究竟怎样答复为妥,则仍请您斟酌。我和周并不熟,近来未晤,关于“夕葵本”等事未曾和他谈过。他如来问,我自会斟酌告知他的。

  俞平伯的态度比较明确,“不拟垄断材料”,但为了避免外面“有些不很全面、不太正确的说法”,准备将自己整理过的资料给周汝昌看,但这要过一段时间,他建议毛国瑶将事情经过及靖本的情况也告诉周汝昌。从信中所述内容看,周汝昌似乎准备找俞平伯询问有关情况。

  过了一段时间,周汝昌想通过毛国瑶介绍,找俞平伯了解情况。俞平伯在1965年1月9日的回信中这样答复:

  周汝昌与我本相识,如要来,尽可自来,自无须您来函介绍也。

  因未见周汝昌与毛国瑶之间的往来书信,不知他为何不直接找俞平伯,而要通过毛国瑶写信介绍。

  后来,周汝昌没有到俞平伯那里。俞平伯在1965年2月12日的书信中告诉毛国瑶:“周末(“末”当作“未”----笔者注)来过。”

  周汝昌虽然没有去找俞平伯,但他屡屡向毛国瑶索要靖本有关材料,为此毛国瑶再次写信征求意见。俞平伯在1965年4月12日的书信中作了回复:

  八日来书诵悉,周君屡函来索靖本材料,尊意拟给他,我很赞同。

  我意最好照录原来的抄文,这样比较合乎科学。若我的校文难免杂有主观的看法在内,而且各人见仁见智,亦各各不同也,您谓然否?

在1965年4月18日的信中,俞平伯又谈及这一问题:

  将原材料抄寄,这样办法很好,亦免他有误会也。

  由上文可知,俞平伯赞成将靖本材料给周汝昌,但他同时也改变了主意,建议毛国瑶将“原材料”抄寄,而不是自己的校文,目的是担心自己的校文“难免杂有主观的看法在内”,且免得周汝昌“有误会”。

  不过“误会”还是产生了。周汝昌在1976年版《红楼梦新证》一书中是这样回忆毛国瑶抄寄资料情况的:

  毛国瑶先生最初见示此批材料时,也就是以指正拙说(同意俞平伯有关论点)的形式而投书赐教的。

在写于1983年至1985年间的《〈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周汝昌说得较为详细:

  毛氏对我,起头是惠函指教的形式,向我透露了一二条《靖本》朱批的文字,并据以证明拙说是错了的。我十分重视他的意见,就写了谢函,并拜问此等批语文字见于何处?他这才将上述借书摘抄等情况见告。此后,有很多信件往还。

  言语之间对毛国瑶颇有不满。但这与实际情况不尽符合,因为毛国瑶是在周汝昌“屡函来索靖本材料”的情况下才把这些材料抄寄给他的,而不是为了“指正拙说”才“见示此批材料”的,这是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至于毛国瑶不同意癸未说,那又是另外一件事。这是俞平伯书信所显示的情况,如周汝昌、毛国瑶之间的往来书信能公开,其中的细节自不难弄清楚。

  从靖本藏主靖应鹍儿子、儿媳靖宽荣、王惠萍的《靖本琐忆及其他》一文中也可得到证实。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靖本琐忆及其他》有两个版本,分别发表在《文教资料简报》1980年第8期和《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二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上。后一个版本是在前一个版本基本上修改的,故称《文教资料简报》上发表的版本为初稿,《红楼梦研究集刊》上发表者为改稿。后面在引述时均加以说明。

  《靖本琐忆及其他》一文对当年靖家与周汝昌的交往是这样介绍的:

  吴世昌、吴恩裕、周汝昌三位先生都不断来信,尤其周汝昌先生来信最多,索取有关材料。可惜我们连片纸只字也拿不出来了,实在感到抱歉!(初稿)

  吴世昌、吴恩裕、周汝昌三位先生都不断来信,尤其周汝昌先生来信最多,索取有关材料,并在多次来信中肯定了我家这个抄本的研究价值及在红学研究上的贡献。(改稿)

  对周汝昌所说“毛国瑶先生最初见示此批材料时,也就是以指正拙说(同意俞平伯有关论点)的形式而投书赐教的”,靖宽荣、王惠萍是这样理解的:

  周先生特意注明毛国瑶同志“同意俞平伯有关论点”,这个注语大有弦外之音。大家知道俞平伯先生受过批判,在那时,他的名字是和资产阶级唯心论、胡适派新红学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学术讨论,而且还是通信研究,周先生这种加注的做法是没有必要的。(初稿)

  总的来看,1964、1965年,围绕靖本《红楼梦》,俞、周二人通过毛国瑶发生了间接的关系,但在此问题上并没有产生什么争论或不愉快,因此用“暗斗”来形容他们的这种间接往来是不准确的,即便加上引号,也是不准确的。


由靖本《红楼梦》引发的风波

  前文已经说过,1964、1965年间,俞、周二人围绕靖本、通过毛国瑶发生了间接的联系,并没有什么争论或不愉快。但需要说明的是,周汝昌与靖本藏主靖家却产生了不愉快。据《靖本琐忆及其他》一文介绍,靖家对周汝昌的不满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周汝昌未和靖家商量,抢先将靖本材料对外发表。对靖本发表情况,该文是这样介绍的:

  由于原书不存,国瑶同志未将批语发表。(初稿、改稿)

  当时俞平伯先生早巳受到批判。对于发表《红楼梦》方面的资料我们很有戒心,所以毛国瑶同志曾告诉周汝昌先生等不要对外发表。一九六五年周先生来信索取“夕葵书屋”批语的照片,国瑶同志给他和两位吴先生每人寄去一张。不久周汝昌又来信说他的令兄祜昌先生也想要一份,不料这张照片寄去后却被他寄到香港大公报“艺林”,并且发表了谈这个抄本的文章。万想不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这竟成了我们的“罪状”。毛国瑶同志被诬指为“里通外国”,我父亲因此被连续批斗,而且抄了家,所有书籍全被抄光,至今仍没有归还。(初稿)

  初稿“不料这张照片寄去后却被他寄到香港大公报‘艺林’”,改稿作“不料这张照片寄去后,未曾通过我们就抢先在香港大公报‘艺林’上发表”。“我父亲因此被连续批斗,而且抄了家,所有书籍全被抄光,至今仍没有归还”作“我父亲也受到株连,多次批斗,而且两次被抄家(主要是抄书),所有书籍全被抄光,有平装的,线装的,有石印的,木刻的……至今仍没有归还。”

  对于此事,周汝昌在1976年版《红楼梦新证》一书中是这样解释的:

  由于靖本批语中所提供的材料,时时关系到我旧日所主张的一些说法的是非问题,我也应该表示我的态度,换言之,这批新资料当中既然出现了一些反证拙说的地方,我更有责任把它发表,不然的话,便会发生“隐瞒反面证据”的问题,那是绝对不应该的,也很难为人原谅的。专就我个人说,在回顾自己的旧论点时,要想重新加以检点讨论,如不将这批新资料摘要公开,那也就无法很方便地进行。

在《〈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他是这样解释的:

  毛在60年代初,开始向北京的一些红学研究者提供有关《靖本》的情况和资料。后来也向我提供了若干情况和150条《靖本》所独有的朱批过录本。我因此项文献十分珍贵,对《红楼梦》研究工作至关重要,曾撰文加以介绍,发表于香港《大公报》副刊。后又有一文见于《文物》杂志。从此,国内外普遍知有《靖本》其书其名,海外的红学界人士对此更是非常重视。

作为一个局外人,魏绍昌在《靖本〈石头记〉的故事》一文中对于此事是这样介绍的:

  这几位红学家中,周汝昌兴头最高,他给毛、靖写的信最多,第一篇介绍靖本的文章也是他写的,就是发表在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香港《大公报》艺林版的《红楼梦版本的新发现》,把这部抄本正式定名为“靖本”,也是从这篇文章开始的。

  不料周汝昌的文章发表之后,第二年还是给他们带来了一场灾难。在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中,运动开始时靖应鹍和毛国瑶都被加以“里通外国”之罪,遭到连续批斗,而且把靖家所有书籍全部抄光,一九六九年又将靖家全家下放到江苏涟水农村。但靖本给他们带来的祸水并未就此完结。一九七三年在半个“红学家”遥领下,开展了所谓“群众性”的评红运动,北京、南京等地于一九七四至一九七五年间曾多次分批有人来追问此书,威胁利诱,无所不用其极。

  靖家和毛国瑶在文革期间受到的苦难无疑是应该给予同情的,这是时代因素所造成的,责任当然不能由周汝昌来承担,但周汝昌没有接受毛国瑶的劝告,没有和靖家打个招呼就发表文章,则有些欠妥。虽说学术为天下之公器,靖本资料不属于哪个人的,但毕竟是别人为自己提供了珍贵的资料,发表文章还是要尊重别人意见的,最起码要和材料提供人打个招呼。周汝昌是在俞平伯看到靖本批语一年后才得到这些材料的,按说由俞平伯或毛国瑶先行披露更为合适。这正如靖宽荣、王惠萍所说的:

  为了对朋友负责,周先生如果事先把这一愿望告诉毛国瑶同志一声,是会得到国瑶同志和我们的支持的!而他没有这样做,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初稿)

  一是周汝昌对靖本的价值起先肯定,后来存疑。起初,周汝昌在和靖家通信,在《大公报》艺林、《文物》发表文章介绍时,对靖本主要是持肯定意见的。《靖本琐忆及其他》改稿引录了他在1965年元旦写给靖家的书信,其中曾这样评价靖本:

  我愿意强调向你说明,您家收藏的这部红楼梦,恐怕是二百年来所发现的各种旧钞本中最宝贵的一部。(红楼梦在乾隆五十几年才有版印本,以前都是钞本流传的)目今统计现存乾隆旧钞本一共也不过十来部,但都各有缺陷。您家的这一部,据各种线索来推断,大约其时间最早,最接近曹雪芹的原稿本,所保存的批语也最全。因此,它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到了1976年版的《红楼梦新证》一书中,他的态度有所改变,提出:

  在我能够目验原件之前,暂应持以慎重态度。

  随后,他举了几个困惑难解的例子加以说明。

  按说随着研究的深入,观点发生改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对此,靖家是这样理解的:

  为什么此前说得那样肯定,这时却又要“持以慎重态度”了呢?不难看出:周先生当初只顾抢先发表资料,就把可疑之处暂且不提;后来一想,如承认了靖本批语,自己过去的一些论点便站不住脚。于是,便利用靖本不在这一点故作疑词,以示“慎重”了。

  我们不是说“靖本”批语中绝无讹误窜乱之处,我们感到迷惑的是周先生前后语气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初稿)

  因为上述两个原因,靖家对周汝昌很是不满。这种不满后来因另外一些人和事情的介入,逐渐演变咸一场激烈的冲突,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到不少人,将其称之为风波也不为过。这场风波将俞平伯也卷入其中,俞、周二人虽然没有直接进行对话,但可以说是闹得相当不愉快。

  风波当事人的几篇文章,严中都收录在其《红楼丛话》一书中,为了解真相提供了很大帮助,这里笔者是要表示感谢的。这里根据这组文章再参照相关资料,对这场风波进行还原和介绍。

  这场风波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事情要从1982年说起,这一年的8月27—29日,魏绍昌在香港《大公报》上连载《靖本〈石头记〉的故事》一文,介绍有关靖本的一些情况,该文稍后在9月出版的第18期《新观察》刊载。当时在《南京日报》任文摘版编辑的严中对此很感兴趣,于是将这篇文章摘发在1982年10月25日的《南京日报》上。

  文章摘发第二天,时任南京浦镇南门中学教师的陈慕劬给报社打电话,告知自己知道靖本的下落。由此,严中开始了有关靖本下落的调查。

  这里对靖本调查人严中稍作介绍。2004年3月26日,严中在《南京日报》发表《我读〈红楼梦〉》一文,对自己阅读、研究《红楼梦》的情况进行介绍:

  20多年来,我拜在“解味道人”周汝昌门下,反复阅读《红楼梦》,潜心研究《红楼梦》,“道行”虽不算深,但我也逐渐解出一些味来。

  我解《红楼梦》,主要是解《红楼梦》(即《石头记》)与南京(即石头城)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因此人们谬奖我为《红楼梦》“主南说”的“领军人物”。

  周汝昌在《红楼丛话》序言中对严中曾作过这样的评价:

  严中的红学文字,一如其人,在清代有过“朴学”一词,我以为若将此语借来称呼他的红学是这一领域中的朴学,我看是很恰当的。

徐秀宜在《都云考者痴 谁解其中味----“红楼补白大王”严中》一文是这样评价严中的:

  在红学领域中,开《红楼梦》考证之先河的是胡适和俞平伯,其代表作是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解放后修订为《红楼梦研究》)。后来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乃是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的集大成的考证。而严中在报刊上发表的数以百计的“考红”“研曹”小品(其中一部分已收入《红楼丛话》和即将出版的《红楼续话》中),乃是对前辈红学家《红楼梦》考证所作的补白,因此被人们誉为“红楼补白大王”。

  或称其为“《红楼梦》‘主南说’的‘领军人物”,或称其为红学研究领域的“朴学家”,或称其为与胡适、俞平伯、周汝昌并列的“红楼补白大王”,由此不难想见严中在红学界的地位和威望。

这里对有关靖本的各方说法稍作介绍。据陈慕洲、陈慕劬兄弟在《千里捎书到京华----为靖应鹍捎〈红楼梦〉给俞平伯的始末》一文中介绍:

  1965年2月间,我们度完探亲假即将由南京浦镇东门返回内蒙古呼和浩特前数日,靖应鹍先生找到慕洲说,有一套《红楼梦》想请你捎到北京交给俞平伯先生,靖并说这是祖传之书,甚珍贵不便邮寄,只好麻烦你带去了(靖对慕洲左一个“请”、右一个“麻烦”,是因慕洲身体不佳,故作此语)。靖还说,这书上有些批语,俞先生可能用得着。当时慕洲想到俞先生是著名学者,能有此机会一睹其文采风流亦是幸事、快事,也就随即允诺了(当时的背景情况是,毛国瑶先生经常到靖家谈论《红楼梦》的评注批语,而靖、陈两家共一小院,隔窗相望,故慕洲时有所闻,因此对靖应鹍先生所说书中有批语一语记忆犹新)。后靖应鹍先生把书拿出来交给了慕洲。……

  当我们将靖应鹍先生所托之书带到北京后,由于我们的行李太多,且慕洲身体不佳,行动不便,同时因我们急着换车去呼和浩特,因此要亲谒俞府将书面交已觉困难,于是我们按靖应鹍先生预先告知的俞平伯先生家的电话号码,给俞家去了一个电话。对方接话的是一位女同志,自称是俞先生的女儿。我们向她通报了靖应鹍先生托我们带《红楼梦》给俞先生之事,问她如何处理?对方说,你们在车站稍候,我马上来取。当我们向她问及俞先生的起居时,告曰身体不好,现在家休养与工作。通话后不很久,即见一位个子不高,着深色装、操北京口音的中年女同志坐三轮车前来火车站,自称叫俞成。因所托之人靖应鹍先生未嘱要收据,所以我们将书交割完毕即乘车北去。

  之所以引录这么长,是为了让读者诸君了解事情的背景和原委。对陈慕劬所提供的信息,严中自然很感兴趣。于是他分别找人了解情况。

  据严中给周汝昌的书信,毛国瑶告诉他:

  1965年,我通过靖应鹍委托陈慕劬、陈幕洲弟兄给某先生带去过一部《红楼梦稿》,那是我在1964年到北京时向某先生借的。……

  事情是很清楚的,陈慕劬弟兄带书给某先生确有其事,但不是《靖本石头记》,而是《红楼梦稿》。

  同时毛国瑶还出示了俞平伯当年写给他的两张明信片,并将抄件给了严中。

  从严中给周汝昌的书信来看,他后来又找了一次毛国瑶,毛国瑶的说法和第一次一样:

  托靖应鹍转托陈慕劬弟兄带往北京的书,系线装12册,12开本,用两块木板夹装,扉页题“红楼梦稿”四字,共120回,有范宁的跋文,中华书局1963年1月影印出版云云。

据严中给周汝昌的书信,他找陈慕劬了解到的情况是:

  问他关于带书到北京的时间究竟是1963年还是1965年,他一时回忆不清了;但他说带书是春节过后则是可以确定的(经查,1965年2月6日即为正月初五)。关于带去的是什么书的问题,陈慕劬说:“当时靖应鹍亲口对我们说是他家的祖传《红楼梦》抄本。”

  至于严中调查靖应鹍儿子靖宽荣、儿媳王惠萍的情况,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双方事后的说法不一。

  据严中给周汝昌的书信,他见到靖宽荣后,靖宽荣告诉他:

  委托陈慕劬弟兄带到北京的是胡适藏的《甲戌本》影印本。

  我当时和毛国瑶还抄录下来了,至今还保存在我这里。

此外,严中还在陈慕劬的陪同下找到王惠萍进行调查。王惠萍也于1983年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在南京召开前夕找过严中一次。具体情况,靖宽荣、王惠萍在《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说:

  严中只与家父和我俩每人各谈一次,每次一小时左右。

严中在给周汝昌的信中这样介绍:

  此后,靖宽荣之妻王惠萍女士找我说:“陈慕劬弟兄替我家带给北京某先生的不是《靖本石头记》。”我说,你的先生靖宽荣对我说是胡适藏《甲戌本》影印本,但这个本子只有16回,影印本简装只一册,线装的也只四册,----其重量会到了“约有10斤?!”王说:“那可能还有其他什么书吧。”

在《我与〈靖本石头记〉》一文中,他的说法有所不同:

  记得1983年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在南京召开的前夕,王惠萍女士到南京日报社来找我,向我谈到她了解《靖本》的下落,只是现在还不愿说出罢了。

  严中对靖应鹍也进行了调查,靖应鹍分析靖本找不到有两种可能:一是“被不识字的老伴当废纸卖掉了”,一是“可能被别人‘顺’走了”。至于1965年陈家兄弟带给俞平伯的是什么书。据严中给周汝昌的书信所述来看,他似乎记不清了,因此对严中的质疑“竟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

  1983年1月31日下午,陈慕劬找靖宽荣面谈。四天之后,两人再次面谈。至于两次面谈的情况,陈幕洲、陈慕劬在《千里捎书到京华----为靖应鹍捎〈红楼梦〉给俞平伯的始末》一文中这样介绍:

  1983年1月31日慕劬为《靖本》事第一次拜访靖君时,靖是开诚相见的。言谈之间他似有难色,说此事还需要他父亲改口承认才行。……

  四天之后,慕劬如约和宽荣第二次见面,谁知靖宽荣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一口咬定所带之书不是《靖本》,而是所谓《甲戌本》了。

靖宽荣、王惠萍在《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对此事的说法是:

  1983年1月31日(星期一)下午,陈慕劬第一次到靖宽荣办公室里,两人从二点半谈到三点钟。陈说:带给俞平伯的书就是《靖本》,时间是1963年春节后。……

  又过四天(即2月4日)的下午,陈慕劬再次到靖宽荣办公室,从一点半谈到两点。陈慕劬将严中从毛国瑶处要来的当年俞平伯先生收到《红楼梦稿》一书的明信片抄件拿给靖宽荣看,上面所署的发信日期是1965年2月6日。……当靖宽荣问陈所带书的新旧程度时,陈说比较新,无破损。靖宽荣当即指出:这就不对了,《靖本》这部书,旧得连拿在手上都不易翻阅,如横拿在手中,两头打软呈半圆形。平时只能平当而不能立放,也不可能不用夹板就包扎起来,并且书的纸张黄脆,多有虫蛀破损痕迹,陈当时已无话可答。

  两次谈话,靖宽荣绝对没有讲过托陈家所带的是《靖本》之类的话,更谈不上“因故也改口变辞”。

  至此,撇开一些琐碎的细节,可以归纳出每个当事人的基本立场:毛国瑶说当年带给俞平伯的是120回《红楼梦稿》,靖宽荣、王惠萍认为是甲戌本影印本或其他什么书,严中和陈慕劬则倾向于靖本《石头记》。

  严中经过调查之后,写了一份调查报告。他在《我与〈靖本石头记〉》中介绍其调查结论:

  在调查报告中,我只是提出:陈慕劬说,靖应鹍先生曾托他们兄弟二人带了一套当时他们说有批语的祖传《红楼梦》给俞先生。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就说,这套书就一定是《靖本石头记》,而只是分析它有可能是《靖本石头记》。

严中曾写信告知李希凡、周汝昌情况,但两人反应不同:李对此事不感兴趣,周则感到“十分高兴”,“对此极感兴趣”。据严中在《我与〈靖本石头记〉》一文中介绍:

  我写信给周汝昌先生,告知上述情况,周先生当即将我调查的情况向中央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到了1983年的全国《红楼梦》学术研讨会期间,事情有了新的变化。周汝昌在接受严中采访时表示,靖本“可能还存在”,这个消息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同时也引发了靖家对周汝昌、严中的严重不满。

具体情况周汝昌在《〈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是这样介绍的:

  迨到1983年的11月,全国性的《红楼梦》研究年会恰好在南京举行。我一到南京,就有新闻广播部门的人员向我采访,我在问答中偶然提及了《靖本》似乎还有可能寻索的一两句话。此语见于报端之后,马上引起了一些人的严重不安。

  “一些人”指的是靖宽荣、王惠萍、毛国瑶等人。从前面的介绍可知,此前严中找这些人专门作过调查,目的就是为了弄清当年陈家兄弟带给俞平伯的是不是靖本,而调查的结果只有陈家兄弟认为是,而靖家、毛国瑶都说不是。随后,严中将调查结果告诉了周汝昌。现在周汝昌说“似乎还有可能寻索”,在这种背景下,他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当年陈家兄弟带给俞平伯的可能是靖本《石头记》,书可能在俞平伯手里。这样一来,涉及到个人的名誉问题,靖家、毛国瑶等人肯定会感到“严重不安”,进行解释说明。

  据靖宽荣、王惠萍在《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的介绍,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1983年11月23日----28日全国红学会在南京举行“纪念曹雪芹逝世220周年学术讨论会”期间,严中利用他记者的身份,在11月24日《南京日报》四版发表了他撰写的《周汝昌人物专访》。其中提到《靖本》,用周汝昌的话说:“去年意外地了解到,它可能还存在。”参加大会的红学会会员都看到了这一消息,许多人要求周汝昌谈谈《靖本》的下落。周汝昌不敢正面回答,支支吾吾,非常窘迫地走下讲台。大家为了照顾他的面子,也不好意思再向他追问。

  由于周、严的挑起,24日下午靖宽荣就回家拿了俞老和周汝昌的信件,要求在大会发言,以说明真相。由于大会主席团怕影响团结,劝我们顾全大局,不要发言了。……即使如此,我们也还是作了一些说明事实真相的工作,我们在各小组讨论时请大家传阅了有关信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理解和支持;还复印了一些信件赠给有关同志。

  靖家认为这是“制造流言来陷害别人”,话确实说得有些重,但他们对周汝昌、严中言行的不满则是可以肯定的,他们在会上进行“说明事实真相的工作”也是可以理解的,换成谁,谁都会这样做。至于方式如何,是否妥当则又是另外一回事。毕竟周汝昌说了靖本可能还存在的话,他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过了两年,周汝昌根据严中的调查所得及向陈幕洲了解的情况,写成《〈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发表在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1月号上。

  在这篇文章中,周汝昌十分详细地介绍了严中调查靖本下落的情况后,进行了发挥:

  这20多年的前10多年,又是多事之秋,即或《靖本》落在某位手中,由于当时特定历史条件而不便明言,也未及公之于众,都是不足为异,可以理解的。今日神州大地,情况迥然不同了。因此,我相信有关人士总会把此事的真相说出来的。如是早年由藏主让赠,更属事所常有,书的所有权自应归属于受赠者,这是有法律保障的,任何人都不该也无意来多口多舌;我只不过是希望这部极其珍贵的祖国文物,至少能以影印的方式供诸学界研究,所关匪浅,贡献至重,而且也可以给传抄批语的毛国瑶先生作出最好的佐证。我们对于原藏主、现藏主的长期保存了此一珍宝,都表示同样深切的感激之情。我们衷心地期望着它重显于世的这一天早日到来。

  有了前面的相关背景,再看这段话,语意非常明显,是直接向俞平伯喊话,希望他交出靖本。1983年还说靖本可能存在,暗示书可能在俞平伯手里,现在则语气相当肯定,已经认定书在俞平伯手里。在这篇文章中,虽然没直接用俞平伯的名字,但“X X X先生的《〈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毛国瑶“便将批语和《靖本》的情况写信告诉了X X X先生”这样的语句不可能作其他理解,加上所引录的两张俞平伯的明信片,文中的“X X X先生”、“某先生”指的只能是俞平伯。这甚至连暗示都不是,还不如直接用俞平伯的名字来得爽快和磊落,周汝昌何以如此,到底是否想让读者知道文中所说的就是俞平伯,有些难以捉摸。

  对此,严中在《我与〈靖本石头记〉》一文中是这样解释的:

  周汝昌先生在《〈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并没有点出俞先生的名字,这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让俞老见到他的文章后,有机会选择适当的时间和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但这个解释没有说服力,周汝昌的这篇文章明显是在说俞平伯,读者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这和直接点出俞平伯名字的效果是一样的。

周汝昌在这篇文章里还做了两件奇怪的事情:一是把严中第一次给他写信的时间从1982年12月13日推迟了两年:

  1984年12月13日,我收到尹先生的一封来信。

  这样一来,就造成文章的前后矛盾,时间错乱。按周汝昌的文章所写,1984年12月13日,尹先生才第一次给他写信反映靖本的下落问题,并着手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周汝昌感到尹先生的调查“有待补足”,于是又给陈幕洲写信了解情况,而陈幕洲回信的时间竟然是1983年5月18日,该文后的写作日期则是“1983.7.24酷暑中初稿毕”,时光发生了倒流。不仅如此,周汝昌还在文章中把“把江苏省红学会召开的日期推迟了一年”。

  一是周汝昌在文章中隐去严中的名字,用“尹延宗”这个假名替代。

  本来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为了寻找靖本的下落,何以要如此遮遮掩掩,弄得文章破绽叠出呢?周汝昌本人没有直接说,严中在《我与〈靖本石头记〉》一文中是这样解释的:

  我给周汝昌先生第一次写信是1982年12月13日,江苏省红学会召开是1982年,周汝昌先生考虑到我的处境(因为周先生估计王女士抱不住冬瓜,会抱瓠子,事实果然如此),而在文中将我写信的时期推延了二年整,并给我一个笔名“尹延宗”,同时把江苏省红学会召开的日期推迟了一年。

  但这个解释仍然不能解决这一疑问。既然调查是公开进行的,又是为了学术,按说都是可以公开的东西,为什么要在时间和人名上这样遮掩呢?这和王惠萍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确实是个难以理解的问题。既然如此,说“想不到这一下倒给王女士钻了空子”并不妥当,因为这样明显的破绽一般读者都能看得出来。

  后来,据严中《我与〈靖本石头记〉》一文介绍:

  我最近曾去信周汝昌先生,希望由他本人在《明报月刊》上说明一下,无奈他因要去美国讲学一年,不及撰文了,他说由我在本文中说明就是了。

  周汝昌的文章发表后,引起了连锁反应。

  靖宽荣、王惠萍首先进行反驳,两人共同撰写《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刊发于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6月号上。在这篇文章里,他们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在《靖本》再现之前,我们应当尊重红学研究者或不明真象者持怀疑态度的权利;而且愿竭尽绵薄提供情况协助关心《靖本》的各方人士了解此书和追寻此书。但是,对于某些制造和散布流言蜚语、混淆视听、意在中伤诬陷好人的人,我们不能不给予必要的回答。

  对于周汝昌的《〈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他们的反应是:

  仔细拜读后,我们不仅非常失望,而且感到气愤!明眼人一望而知,“周文”并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关于《靖本》的线索,而且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作者关心《靖本》是假,想中伤俞平伯先生(周文中称为“X X X先生”)则是真。……

  周文还牵连到年近九旬的俞老,使他蒙受收受藏匿《靖本》的嫌疑,这使我们到感(当为“感到”----笔者注)格外痛心!

对严中的调查结果,他们也深为不满:

  “尹延宗”又是以陈幕洲的一面之词为根据,没有经过核实就下结论,这就使事情一开始就走入邪道。……

  严中的所谓“调查”发表之前没有让我们看过,其中有许多杜撰不实之词必须加以澄清。……

  严中等人的“调查”本来就带有某种偏见和不正当的目的,所以他们既未认真调查(严中只与家父和我俩每人各谈一次,每次一小时左右;陈慕劬找过靖宽荣两次,每次半小时左右),又未看到我们的有关信件,以致是非不分,制造混乱。

文章最后再次声明:

  家父托陈幕洲带往北京给俞平伯先生的书,根本不是“靖本”,而是毛国瑶先生向俞老所借的百廿《红楼梦稿》。……

  受法律保护的书的所有权仍然是我们的。我们全家人都从来没有出卖或馈赠这部书给任何人。

随后,俞平伯的外孙韦柰也写了《致周汝昌----替俞平伯伸冤》一文,刊发于香港《明报月刊》1987年1月号上。在这篇文章中,韦柰对周汝昌的《〈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作了这样的评价:

  这篇文章已超出了“红学”研究范畴,是一篇诬蔑造谣、攻击人身的文章。……对这样一篇旨在恶意中伤我外祖父的文章,我不能保持沉默。

在对周汝昌文章进行批驳之后,韦柰表明了这样的态度:

  诬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作为俞平伯的家属,我们保留对此事提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的外祖父一生为人耿直,对待学术问题,从来是虚怀若谷,不计个人恩怨。八十余年,堂堂正正地做人,老老实实地搞学问,“藏书”之罪,无论如何也加不到他的头上。

  韦柰作为家属的声明显然是可以代表俞平伯的。

  稍后,严中以尹延宗的名字发表《无以为“剑”、无以为“饭”----澄清我调查《〈靖本石头记〉下落的几个问题》一文。该文刊载于《明报月刊》1987年6月号,后收入严中《红楼丛话》一书中,改名为《我与〈靖本石头记〉》。

  在该文中,严中认为靖宽荣、王惠萍的文章:

  涉及我的地方很多,且多与事实不合,我认为有必要澄清,使关心《靖本石头记》的朋友了解真相。

在文中,严中进行了反驳。对那份调查报告,他是这样表态的:

  我只是提出:陈慕劬说,靖应鹍先生曾托他们兄弟二人带了一套当时他们说有批语的祖传《红楼梦》给俞先生。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就说,这套书就一定是《靖本石头记》,而只是分析它有可能是《靖本石头记》。

对于此事牵涉到俞平伯,严中是这样解释的:

  既然有人提出了《靖本》下落问题,而且涉及到俞先生,我认为不论是否,把它讲出来比不讲出来好。是书如果确在俞老手中,我们只希望他能拿出来影印出版供大家研究,就是幸甚。人们是会感谢他的。如果是书确实不在俞老手中,他看了我的调查内容,尽管出来否定(俞平伯先生的外孙韦柰先生于今年一月号本刊的文章已明确否定俞老收藏《靖本石头记》的说法,编者按)。这样,也可以澄清对他的一种舆论,我看这对俞老并没有什么不好!

在文章的附记中,他又提出:

  其实俞老自己表个态,说“靖本”在他手,还是不在他手,也就够了。我们会相信俞老的话的,因为俞老是会考虑他的话“一言九鼎”,是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

  只要对俞平伯的性格和为人有所了解的话,就会知道,他是不可能按严中的这一要求出来表态的,何况此前其外孙韦柰已撰文明确进行否认。

  1986年11月16日,《文汇报》发表署名郑重的《京华无梦说红楼----访“新红学派”的开拓者俞平伯》一文,披露了俞平伯对此事的反应及旁观者的看法。据该文介绍:

  谈到这件事,红学界的人及俞平伯的家人都是很气愤的。这时他自己却淡淡地,“对这种人不要理他算了。”是的,他是有资格把这件事情看得淡淡的。

该文作者郑重亲自到俞家进行访问,他的这一记述应该是可信的。郑重本人对此事是这样来看的:

  二十年后的今天,却有人撰文重提此事,又认为可能是俞平伯藏匿起来,这是否在欺负他没有还手之力呢?即使俞平伯不还手,但是“靖本”的藏主还在,不应该无视这活的历史证人吧。

因事情涉及到陈家兄弟,后来陈幕洲、陈慕劬兄弟又写了一篇题目为《千里捎书到京华----为靖应鹍捎〈红楼梦〉给俞平伯的始末》的文章,刊发于香港《明报月刊》1988年7月号。在该文中,陈氏兄弟介绍了当年带书给俞平伯的经过,并得出结论:

  我们替靖应鹍捎给俞平伯先生的书,是一部《红楼梦》。……我们可以断言,它既不是胡适所藏的《甲戌本石头记》的影印本,也不是中华书局1963年1月影印出版的《乾隆抄百廿回红楼梦稿》。……

  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肯定我们受靖应鹍先生之托带给俞平伯先生的书就一定是红学界所关注的《靖本石头记》,因为我们当时毕竟没有打开来翻阅过。

  当时“没有打开来翻阅过”,却能断言不是甲戍本,也不是120回的《红楼梦稿》。显然陈氏兄弟此话的效力远不如看过此书的毛国瑶。

  事情基本上到此为止。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此后,几位当事人都没有再专门撰文进行辩驳。后来周汝昌在为严中《红楼丛话》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认为严中“翔实确凿的论证,义正词严的驳斥论争,终使某些人哑口无言”。从当时几位当事人的辩驳文章来看,严中的文章还没有达到这个效果,比如无论是周汝昌还是严中,都没有对韦柰的文章进行正面回应。1993年,《文教资料》第6期刊载严中的《俞平伯与周汝昌》一文,专门探讨俞、周两人的关系,其中又谈到了此事,并作了这样的说明:

  所谓“靖本”可能带给了俞平伯之说,纯属“偶然性”的“发现”,根本谈不上是什么“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针对俞平伯的。

周汝昌在为严中《红楼丛话》一书所写的序言中,对严中当年进行的调查是这样评价的:

  主动为这部抄本的来龙去脉,作出了慎密周至的调查,证明了事实的真实经历,与所称“迷失”颇有出入。

  今天重新审视这一公案,就会发现,严中的调查还称不上“慎密周至”,比如他没有调查过俞平伯本人,而不调查俞平伯本人,就说靖本可能在其手里,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周汝昌在此基础上,也不和俞平伯联系询问,就直接发表文章向其喊话,让人家交出靖本,难怪俞家人很气愤。再者,陈氏兄弟当时带书时并没有翻阅过,因此,他们的话带有很大的猜测成分,可信度不高,而毛国瑶则是看过此书的人,而且还有俞平伯当年的明信片为证,他的话自然可信度要高。再说,他还保存着很多俞平伯的书信,仔细翻阅,是不难解决这一问题的。至于靖家,虽然说法前后有所变化,但其否定书为靖本则是一致的。

  在没有调查俞平伯本人,毛国瑶、靖家又坚决否认的情况下,只采信没有翻阅过该书的陈氏兄弟的言辞,从逻辑上来说,是无法得出书可能在俞平伯手里的结论的。退一步说,即使有这种可能,那也是微乎其微的。在这种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周汝昌撰文向俞平伯喊话,让其交出靖本,只会对俞平伯造成伤害。加上两人此前有些过节,在此情况下,周汝昌更不应该写那篇文章。

  在《〈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后的又记中,周汝昌还作了这样的交代:

  我撰此文,只为有人居心搅乱学术研究,使不明真相者是非莫辨,而偷贩私伪之计。对于某先生,毫无他意,并向中央打过报告,陈明原委,曾言我们不宜再伤害他的声誉了。但某先生之亲属不谅,却在港刊声言要与我“打官司”云云。此点特加说明。

  这段话相当难解,周汝昌说他写此文,“只为有人居心搅乱学术研究”,但从他的文章中却看不到这种情况和必要性。同时,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向中央打报告,中央是个笼统的说法,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既然向中央打报告,不如建议让中央派人调查此事,岂不比个人写文章要好得多。既然说“不宜再伤害他的声誉”,为什么又要公开写文章向俞平伯喊话呢?私下交流岂不是更好?所有这些,着实有些难以理解。


对事情真相的初步考察

  在1986年的靖本风波中,当事者之间虽然争吵得很激烈,但并没有将这个问题说得很明白,相信还会有不少读者关心此事。这里结合俞平伯当年写给毛国瑶的63封信,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考察。

  从俞平伯写给毛国瑶的书信来看,当年陈家兄弟带到北京的是什么书有很明确地记述。1964年7月18日,俞平伯在书信中说:

  您要看“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迟日当寄奉,又百二十回《红楼梦稿》,书品极笨重,不便寄递,您如来京,亦可借阅。

  可见,毛国瑶向俞平伯不仅借了甲戌本,而且还借了《红楼梦稿》,这个《红楼梦稿》是120回本,极笨重,不便邮寄。由于毛国瑶曾告知“今秋有来京之说”,所以他希望毛国瑶能亲自到北京来取,话说得很明确。

  到了7月23日,甲戌本已经寄出,俞平伯这一天专门写信告知:

  前昨寄奉拙作抽印本及中华影印之“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想必次第收察,仍希是正。

可见俞平伯借给毛国瑶的是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的影印本,这是个线装本,共4册。在7月31日和8月11、17、9月14日的书信中,俞平伯多次提到这个甲戌本。其中7月31日的信中写道:

  又“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我不等用,仅可留在您处,从容阅览。如秋间来京,携来最好,以免寄递之烦。

在8月11日的书信中,俞平伯写道:

  靖氏父子拟抄“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来函相询可否,我当然同意。不过抄写颇费功夫,此本既已印行,抄写用处不大。

  您劝阻的办法我很赞同,不知他们是否已打销(“销”当作“消”----笔者注)此意。

8月17日的书信:

  靖氏父子要抄“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我当然同意。此书请您于来京时携归即可,决不忙在一时。

到9月14日,俞平伯已收到毛国瑶或靖氏父子寄回的甲戌本影印本:

  “甲戍本”(“戍”当作“戌”----笔者注)《石头记》已收到。

可见毛国瑶借到甲戌本影印本后,靖氏父子想抄录一部,俞平伯虽然同意,但认为该书已印行,抄写既费力,且意义不大。不过靖氏父子还是抄录了一部。这可以从靖宽荣、王惠萍的《答周汝昌〈靖本石头记佚失之谜〉》一文中得到印证:

  至于说靖宽荣记错为《甲戌本》,是因为我们和毛国瑶先生曾据俞平伯先生的《甲戌本》各抄了一部,这两部《甲戌本》至今仍在我们家中。由于对此书印象较深,所以马上就会想到,脱口而出。

  两相印证,这段话是可信的,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近20年,靖氏父子也不是红学专家,而且当时确实往北京寄还过甲戌本影印本,日后回忆出现差错,也很正常。不过即使回忆出现差错,对陈氏兄弟带到北京的到底是借人家的书还是自己家的书,应该不会记错。因为当时靖氏父子已经知道自己家所藏《红楼梦》的重要价值,送没送给俞平伯,印象肯定十分深刻。可见,靖家的话还是可信的。

  从俞平伯的书信来看,1964年秋,毛国瑶曾打算“偕靖君来京”,原来准备10月30日到,后来似乎又改变了主意,这可以从俞平伯1964年10月30日的书信中看出来:

  知文驾缓行,为怅。俟明岁春和来游亦善。

过了不久,大概在11月上旬,毛国瑶又去了北京,见到了俞平伯,借走了《红楼梦稿》,这在俞平伯11月20日的书信中有记述:

  携去之书均不忙还我,我如需要,自当函索。《红楼梦稿》甚重,寄递恐不便,是否可俟妥便带来。我若要用,亦在明春也。

  从“均”字可见,毛国瑶借阅的不止《红楼梦稿》,当还有其他书。另外,毛国瑶借走的确实是一百二个回的《红楼梦稿》,从俞平伯7月18日的书信来看,这个《红楼梦稿》不可能作其他理解,如果理解成靖本的话,就很离奇了,因为这就意味着毛国瑶到俞平伯家去借阅靖本。如果是这样,说明在1964年11月之前,靖本就已经到了俞平伯手里,那么靖本此前是如何到了俞平伯手里呢?这根本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根据。事情实际上很简单,毛国瑶向俞平伯借了一部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稿》。

  到了1965年元月25日,俞平伯因研究需要,写信让毛国瑶寄还《红楼梦稿》:

  您前者携去之《红楼梦稿》盼于明年新年正寄回。又其他小书两种,拟即以奉赠,希晒纳,不须寄还也。

1965年2月6日,陈氏兄弟将《红楼梦稿》带到北京,当天下午俞平伯就写信告知毛国瑶:

  今日上午得陈同志自车站来电话,带来《红楼梦稿》,同日下午由小女成前往洽取,已收到矣。此书颇重,约有十斤,捎致颇属不易也。知念奉闻。有一收据已付陈君。

  捎书的事情到此为止。将俞平伯的书信前后连贯来看,陈氏兄弟带到北京的只能是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稿》,事实非常清楚,没有什么疑点。如果要怀疑是靖本的话,就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1964年11月,毛国瑶从俞平伯那里借的到底是什么书?如果是靖本,毛国瑶早在1964年3月就已经明确告诉俞平伯,“旧抄本《红楼梦》遍觅不得”。既然书已经遍觅不得,俞平伯又如何能得到靖本?

  如果毛国瑶借到的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稿》的话,那么,毛国瑶为什么要借一部《红楼梦稿》,还一部靖本?书是靖家的,毛国瑶有这种权力吗?如果陈氏兄弟带给俞平伯的是靖本,那毛国瑶借走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稿》归还了没有?如果真是一部靖本的话,如此贵重的礼物,俞平伯1965年2月6日的书信中怎样连句感谢的话都不说?

  显然,怀疑《红楼梦稿》是靖本者是不可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因为他们的前提是错误的。至于在书的重量上作文章,更是大可不必,因为当时无论是靖家还是陈氏兄弟都没有去称书的重量,陈氏兄弟只是凭感觉,俞平伯凭的也是感觉,对重量的估测,别说是并不经常用秤的陈氏兄弟和俞平伯,即使是经常做生意的商贩,也不见得估计的就准。因此出现较大的误差很正常。验证这件事并不难,找来一样东西,让不同的人估计重量,看看和实际重量的差别就知道了。

  另外还有一个十分过硬的证据,毛国瑶能证明当时陈氏兄弟带给俞平伯的确实不是靖本,那就是后来俞平伯曾写信询问靖本的下落。1973年10月20日,俞平伯致信毛国瑶,想验证一件传闻:

  近来南京未知有抄本《石头记》发现否?又闻靖应鹍本在北京发现,却未知在何所,足下有所闻乎?希惠示一二。

  如果靖本在俞平伯手里,他何以会如此发问?要知道当年是毛国瑶托靖应鹍带书到北京的,对内情十分熟悉。

  10月27日,俞平伯写信告诉毛国瑶这一传闻的情况:

  靖本下落终不甚明,据说已在北京了,亦不知然否。我久不问之类事了,只听了文学所同人谈说而已,您他日如晤应鹍,当可知其确讯也。

可见俞平伯也很关心靖本的下落。1973年12月24日,他给毛国瑶写信,又询问此事:

  靖本究竟有否?如能发现,可免许多疑惑。

  似乎俞平伯对靖本是否真存在过产生了一些怀疑。这就更能证明俞平伯根本就没见过靖本,更没有可能进行藏匿。除非证明上述书信是伪造的,否则,对这件事可以作出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当年陈氏兄弟带给俞平伯的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稿》,靖本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如果再将毛国瑶致俞平伯书信及俞平伯与靖家人的往来通信全部公布的话,事情可以弄得更清楚。

  据魏绍昌在《〈红楼梦〉之谜两问》一文中介绍:

  1964年6月俞平伯写过一篇《记毛国瑶所见靖应鹍藏本红楼梦》的文章,计三万字,原拟在《文史》季刊上发表,后因“文革”停刊,稿子也丢失了,幸喜毛国瑶曾录下副本,如今他拟将此文连同俞平伯当初写给他的六十四封信,还有周汝昌写给他的二十四封信、吴恩裕写给他的十六封信、吴世昌写给他的十八封信,一起汇编成册出版,以飨关心靖本的读者,可惜迟迟未能如愿。

  直到目前为止,除了俞平伯写给毛国瑶的书信外,其他人的书信仍未公开刊布,否则对靖本的有关问题可以有更为全面、深入地认识。

  如果当年严中能将调查弄得更慎密周至一些的话,是可以避免这场给多人带来不愉快的风波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如今回头再来看这件事,不免有些感慨。可见无论是做人还是做学问,都需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尾声

  靖本风波发生在1986年,就在这一年的1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举行俞平伯从事学术活动六十五周年庆祝会。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绳作了重要发言,为俞平伯在1954年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平反。俞平伯在会上宣读了两篇近作。

  1990年10月15日中午,俞平伯在其寓所逝世。

  2005年8月,周汝昌在漓江出版社出版《我与胡适先生》一书,在该书中,他对自己和俞平伯的交往进行回顾,并发生这样的感叹:

  我至今不解:俞先生所因何故,从一开始就看不上我这一名晚辈学生?他的心态难懂。为什么胡适之先生就不这么对待一个青年人?他同他素不识面,也无“矛盾”可生,则这是哪儿来的“恩恩怨怨”呢?

  诗曰:

  以正为误岂堪师,嘲讽“华宗”也称奇。
  三生素昧何恩怨,恐是胸怀别有思。